12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遵義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貴陽銀行習水支行因「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被罰款20萬元;時任貴陽銀行習水支行行長李偉同樣被警告。與此同時,貴陽銀行正安支行因「貸款項目資本金未真實入賬」被罰款30萬元;時任貴陽銀行正安支行行長馮在穩同樣因「貸款項目資本金未真實入賬」被警告。
這並非貴陽銀行近期第一次收到監管罰單。11月25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貴陽銀行黔西南分行被罰款60萬元。時任貴陽銀行黔西南分行行長助理易麒麟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貴陽銀行興仁支行行長楊春被警告。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貴陽銀行今年以來已累計收到監管處罰10起,總處罰金額達240萬元,其中,分支機構處罰共8起,涉及黔西南分行、龍里支行、福泉支行、黔南分行、習水支行、正安支行等;共6名責任人被警告或罰款,其中2人被同時處以警告與罰款。
據悉,貴陽銀行2024年時曾單日收到5張罰單,涉及員工職務侵佔、內控薄弱等,引發市場對該行內控機制有效性的關注。(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謝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