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昨日(7日)展開反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彌敦道一住宅單位,懷疑該單位被用作販運及儲存危險藥物。人員於上址截查兩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並在該單位內檢獲約12克懷疑可卡因、6克懷疑冰毒、7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毒品巿值約2萬元。
經調查後,人員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姓鄭(69歲)男租客,他現正被扣留調查,以及拘捕該1男2女,年齡介乎29至59歲,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3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