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半年接獲7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在外地讀書留學生被騙徒誘騙返港購買金粒作案件保證金,涉款約700萬元。警方展開代號「捕帥」行動,偵破其中4宗案拘捕3人,涉款約500萬元,現正通緝2名在逃人士。
旺角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今日(22日)表示,去年10月至今旺角警區接獲7宗假冒官員電話詐騙案,受害人均為剛赴英國或澳洲升學的內地留學生,騙徒假冒內地公安致電他們,聲稱涉及洗黑錢等嚴重罪行,以協助調查為名施加壓力,強迫受害人絕對保密,不准通知家人和朋友,亦不准報警,脅迫受害人即日返港,到珠寶店購買金粒,聲稱是案件保證金,更教導他們分拆交易、每次不超過12萬元,企圖避過監管。
此後騙徒安排同黨假冒官員特務,在香港與受害人會面,直接取走所有金粒,再安排本地骨幹成員透過不同金工場熔煉套現,利用虛擬資產轉走贓款。至今案件累計7宗,涉款約700萬元。
旺角重案組第一隊高級督察袁栢瑩表示,犯罪集團除分工精細,更在犯案過程與受害人長時間保持通訊,刻意拖延時間,目的就是令閉路電視等關鍵證據隨時間消失,大大增加調查難度。探員透過分析大量數據、「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片段及交通記錄,鎖定目標人物,日前拘捕3名中國籍男子(25至37歲),涉嫌4宗「串謀詐騙」及「處理贓物」,相信主要負責在本地接收騙案所得金粒、安排熔煉和套現。警方亦於相關金工場內成功起回價值約500萬元的涉案黃金,包括已被熔煉的金條,以及未經處理的原袋金粒。另外已確認集團另外兩名核心成員身份,現已發出兩張通緝令,繼續全力緝捕在逃人士歸案。
旺角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表示,警方會繼續加強與海關、金業、珠寶商、酒店和社區夥伴合作,擴大情報網絡,加強針對留學生群體的防騙宣傳。警方呼籲所有海外留學生及家長提高警覺,任何執法人員絕不會以電話要求購買黃金、匯款或繳交任何保證金。如遇到可疑來電,請立即掛斷,聯絡家人求證,或直接致電警方查證。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處理贓物罪《盜竊罪條例》第24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左起:旺角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旺角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旺角重案組第一隊高級督察袁栢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