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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至9月差餉及地租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7至9月差餉及地租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責任編輯:蔣璐 2026-07-10 11:17:36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6年7至9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以500元為上限。未使用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其他季度的未繳差餉。地租並無寬減。

    繳納人繳交差餉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銀行自動轉帳、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或銀行自動櫃員機;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

    (三)郵寄劃線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或U購select)繳交。查詢各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其網頁

    如繳納人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經以下途徑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i)瀏覽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網頁;(ii)致電2152 0111;(iii)傳真2152 0113;或(iv)親臨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估價署。

    繳納人須於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該總額,是項規定不會因沒有收到或遲收通知書而改變。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5%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6個月尚有欠款,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5%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的附加費。

    如以自動轉帳繳款,應繳差餉及/或地租款額會在2026年7月31日從繳納人的銀行賬戶支付。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賬戶於該日有足夠存款支付該款項至轉帳完成。

    為支持環保,估價署鼓勵繳納人採用該署免費提供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收取電子帳單及繳款,亦鼓勵他們使用自動轉帳或其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電子支票/電子本票或銀行自動櫃員機)繳款,以省卻排隊時間。直接付款授權書可在估價署網頁下載,亦可到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銀行或致電2152 0111索取。(中通社資料圖)

責任編輯:蔣璐 7至9月差餉及地租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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