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工作是社會工作的重要內容。基層治理的複雜性和多樣性決定了需要一支多元化、專業化、富有活力的人才隊伍。5月20日,廣州開發區、黃埔區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黃埔區社會工作領域人才及骨幹認定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中央社會工作部成立後全國首個覆蓋社會工作全領域的人才認定與服務政策,該《辦法》涵蓋人才認定、服務保障、動態管理等環節,形成「選育用留」閉環體系,期望通過系統性激勵與服務機制創新,為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注入新動能。
構建社會工作領域七大人才類別
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部長、區委「兩新」工委書記陳文聰介紹,《辦法》突破以往僅關注專業社工、社區專職人員的局限,將社會工作人才科學細化為七大類別,包括優秀村(社區)工作者、優秀鎮街社會工作領域人員、優秀社會建設觀察員、優秀社工、優秀志願者、優秀物業管理工作者、優秀市民骨幹,覆蓋社會工作全領域。
在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林萬千看來,這些人群與群眾關係緊密,在長期解決群眾困難、化解社會矛盾以及減少不和諧因素的工作實踐中,他們積累了大量經驗,探索出有別於傳統行政工作的方式方法。
與此同時,《辦法》強調人才骨幹服務社會的實際能力,突破傳統人才評價體系中的學歷、職稱門檻,重點考察實際工作中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比如化解社會矛盾、凝聚服務群眾、助力城市更新改造和經濟發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成效等,突出群眾認可的認定標準,讓「在社區能扛事」的人才被看見。
「《辦法》釋放的鮮明價值信號:英雄不問出處,社會工作者同樣是推動城市發展的『主力軍』,這一舉措將吸引更多社會力量投身社區服務。」黃埔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黃埔區人才工作局副局長馬琳說。
打造「3+2」認定程序 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辦法》總則第四條提出「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秉持更加開放、更加立體的人才觀,《辦法》採用「3+2」模式進行社會工作領域人才骨幹的推薦和認定。「3」指的是人才認定實行人才自薦、單位推薦和群眾10人以上聯名推薦三種方式。「2」指雙公示制度。人才骨幹推薦結果實行「所轄區域公示+社會面公示」雙重監督,通過更廣大範圍的監督,突破傳統公示制度的局限與盲區,確保人才認定成為經得起檢驗的「陽光工程」。
「基層治理的核心在於回應群眾需求,觀察員通過深入社區、園區、企業,能及時發現治理痛點,這種『接地氣』的調研,為政策制定提供了鮮活的一手資料。」社會觀察員代表商顯府說。
作為市民骨幹代表,邱小華組建秋楓、媽媽、秋林等多支義工隊,年均服務超2000人次。邱小華表示,有了明確的人才認定標準,不僅能吸引高校社工專業畢業生、心理諮詢師等專業人才加入,還能讓社會資源更精準地對接需求,《辦法》推動服務走向專業化、規範化。
作為人才強區,廣州開發區、黃埔區已逐步形成多維度的全鏈條政策體系。該區此次率先出台《辦法》,填補社會工作人才領域政策空白,補上了人才政策圖譜中一張重要拼圖,為該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制度保障。
據了解,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成立以來,全國首創建設市民學院,率先建立社會發展觀察中心、社會治理設計中心和社會觀察員隊伍,廣州市首創成立社會工作聯合會搭建新興領域交流合作新平台等,在基層治理、民生服務、社會協同等領域形成創新成果,為超大城市治理現代化提供了黃埔樣本。(記者 黃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