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一地兩檢有法可據-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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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一地兩檢有法可據

2017-08-15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特區政府日前公布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社會各界均表示歡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今次安排是由港府運用高度自治,向中央提出相關要求,并認為「三步走」中最重要一步是由人大就雙方的合作協議作出決定,可解決「一地兩檢」實行時的灰色地帶。

  人大決定合作協議最重要

  「一地兩檢」方案日前出爐,反對派卻連日質疑方案違反《基本法》,譚惠珠強調「一地兩檢」方案具法律基礎。她引用《基本法》第118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并開發新興產業。」以及11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訂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制造業、商業、旅游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并注意環境保護。」以釋外界疑慮。她指出,118條、119條列明特區需要制訂政策協調各行各業,而高鐵通車可達到此目的,故特區提出「一地兩檢」是有《基本法》根據的,而第20條并非最關鍵的條文。

  譚惠珠又指出,是次「一地兩檢」安排并非應中央要求,而是香港運用高度自治權,向中央提出要求。對於政府建議「一地兩檢」的立法程序將透過「三步走」落實,她認為「三步走」中最重要一步是由人大就雙方的合作協議作出決定,認為可解決「一地兩檢」實行時的灰色地帶。

  對於袁國強日前以租客和業主關系,比喻「一地兩檢」中香港和內地的角色,出席同一節目的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有無謂的擔心,竟聲稱將來若再發生「占中」,特區政府將租地予中央采取行動。譚惠珠即時反駁指比喻不當,認為只有乘坐高鐵的乘客才會進入內地管轄區,乘客購票時已知該區域屬內地管轄,李柱銘所說的事情不會發生,因為「一地兩檢」是經過社會多年考慮、撥款,再由香港政府提出,強調「不會無端白事,就租畀內地。」

  譚惠珠又表示,在「一地兩檢」下,「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方針不變,香港所有屬於自己的地域,及將來香港的口岸都是實行香港法律及資本主義,至於「內地口岸區」,亦有6項民事相關事項受香港法律管制。

  田北辰:須改變市民觀感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出席另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一地兩檢」方案應由法律、市民觀感和公眾利益3個角度思考,惟市民目前在此問題上,重觀感多於法律,希望未來數個月有更多討論。他在節目后表示,現時方案中有6個範疇獲豁免可繼續用香港法律,認為可讓市民於口岸區能有更多言論自由,改善市民對「一地兩檢」的觀感。他相信,經過立法會和社會各界長時間討論,最終「一地兩檢」方案細節上,有機會與現時方案不同。

  此外,西九龍站將采用「深圳灣口岸」模式,被問到政府是否有計劃因應借用土地,向內地收取建設費或開發費,以及收費準則等問題,運輸及房屋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局方會適時就有關事宜與內地當局展開商討。發言人又表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範圍內的場地和空間,由香港交予內地根據「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使用和行使管轄權。就使用權的取得、期限和費用等事宜,由雙方簽訂合同作出規定。

[责任编辑: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