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早前公布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反對派連日質疑違反《基本法》原意。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現時透過《基本法》第20條落實「一地兩檢」,過程包括本地立法,并非削弱香港司法管轄權,反而給予香港更多權力,形容它是符合《基本法》的一個創新和變通的方法。此外,港鐵主席馬時亨早前估算高鐵每月需約8000萬元營運費用,他昨日指不排除有調整空間,現時仍與政府商討營運協議。
并非削弱港司法管轄權
陳弘毅昨早出席港台節目時直言,法律是為社會和市民服務,應該與時并進,而不應受到法律的限制,導致有些事值得做、卻不可以做。他形容政府提出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是在符合《基本法》下,一個創新和變通的方法。他進一步解釋,如果采用內地法律就是對香港的自治權的侵蝕,「一地兩檢」就不能做,高鐵將不能發揮真正效益,變成無甚意義,最后由深圳成為交通運輸中心,而「一地兩檢」安排就是由乘客的角度出發去了解事情,告訴大家值得做。
陳弘毅表示,香港原本無權力設立有關「一地兩檢」的安排,現時引用《基本法》第20條,由中央授權香港劃出內地口岸區,并非削弱香港司法管轄權,比起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更能體現香港高度自治。對於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質疑先例一開,日后若再發生「占中」,香港都可以將占領區短租給內地,他反駁指今次是專為「一地兩檢」而作的安排,認為不會成為先例,在不屬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實施。
馬時亨冀勿倒資源落海
另一方面,馬時亨早前指高鐵每月需約8000萬元營運費用,但有關營運費用較政府所評估的每月約6900萬元為高。他昨午出席建造業議會午餐會后表示,有關金額只是預算,不排除日后有調整空間。他透露港鐵正與政府商討高鐵的營運協議,強調港鐵是透明及實事求是,現階段雙方對高鐵車費拆帳、能否收支平衡、政府會否追究高鐵超支延誤的法律責任等問題未有共識,但他有信心能於今年底前與政府簽署營運協議,屆時可望有9個月時間籌備細節。他又重申,若不能實施「一地兩檢」,明年第3季通車的機會很微,屆時很多資源會「倒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