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記者提問,在打贏脫貧攻堅占中,民政部門在健全社會救助保障體系,發揮兜底保障作用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黃樹賢表示:
①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國務院頒布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明確了“8+1”的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全面推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統籌城鄉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制度。(目前,我國社會救助的完整體系的結構,可以用一個算式簡單概括—— “8+1”。8指的是“最低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災害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1,就是社會力量參與。前8項為政府行為,後1項是社會參與,共同構成了完整的社會救助體系。)
②穩步提升救助保障的水平。全國城市和農村低保標准這幾年來年均增長10.7%和16%。全國農村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的標准,年均增長13.7%和14.7%,全國農村低保標准是4079元,已超過了國家扶貧的標准2952元。
③各級政府用於社會救助方面的財政資金,從2012年的1800多億元,已經增加到2017年的2500億元,這個數字也是逐年增長的。
④不斷規范救助保障管理工作,與有關部門開展了戶籍車輛、銀行存款、證券財產、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對比,提高了救助對象識別的准確性,做到精准救助,應保尽保。
(记者会文字实录)
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黃樹賢:
謝謝這位記者朋友提問,我非常願意回答你提的問題。社會救助是民生保障和扶貧攻堅的一道安全網,把這道網編密織牢是民政部門的重大使命和扶貧攻堅戰役當中的重要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這方面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國務院頒布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明確了“8+1”的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全面推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統籌城鄉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制度,推進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全面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了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的保障工作。推進了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的改革,推動縣一級政府全面建立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協調機制。通過不斷地完善這些政策措施,進一步兜牢了困難群眾的托底保障網。
二是穩步提升救助保障的水平。全國城市和農村低保標准這幾年來年均增長10.7%和16%。全國農村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的標准,年均增長13.7%和14.7%,全國農村低保標准是4079元,已經超過了國家扶貧的標准2952元。全國農村低保標准到目前為止低於國家扶貧標准的縣,從2015年底的1521個,減少到目前72個,就是全國目前還有72個深度貧困縣還低於全國的標准。各級政府用於社會救助方面的財政資金,從2012年的1800多億元,已經增加到2017年的2500億元,這個數字也是逐年增長的。今年,我們還大幅度提高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民房恢複重建中央財政的補助標准,這是大幅度提高,有的是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