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設態度為「一地兩檢」立法-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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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設態度為「一地兩檢」立法

2017-12-30
来源:香港商報

特區政府就人大批准「一地兩檢」安排舉行記者會。

  方想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作出了決議,確認「一地兩檢」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完成「三步走」程序的第二步,為香港本地立法的第三步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特首林鄭月娥已經表明最遲會在明年2月初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接下來,就看本港能否順利完成相關立法程序,令高鐵能按時投入服務,發揮最大效益。

  人大決定具法律效力

  老實說,過去幾年,坊間就「一地兩檢」的討論十分激烈,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複雜的法律問題。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一地兩檢」安排是「一國兩制」實踐中的新情況,涉及內地和香港特區的法律適用和管轄權劃分,非當年擬定基本法時可以預見,因此沒有特定條文適用於此情況屬可以理解,爭議在所難免。但是,基本法沒有專門條文不等於如有人所說的,基本法沒有為實行「一地兩檢」留下任何空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作出批准「一地兩檢」的決定,確認兩地共同簽署的關於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是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等於為此鋪平了法律道路。

  根據人大常委會決議,在西九站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範圍,不改變內地與香港的出入境管制制度,不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轄權,符合基本法第7條特區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人大常委會同時對「一地兩檢」不適用於基本法第18條作出說明,指內地派駐機構依照內地法律履行職責,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區內,不同於基本法第18條規定的將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特區實施的情況,回應了本港社會較為關注的議題。在人大決議之後,「一地兩檢」的合法性問題已根本解決,香港社會應以建設性態度,將精力放在審議本地立法的相關條例上。

  立法過程難免有波折

  以反對派堅拒「一地兩檢」的立場,可以預見,他們還會繼續玩弄危言聳聽的把戲,通過不斷挑起港人對中央政府和港府的不信任,想方設法進行阻擾,香港在「第三步」的本地立法過程中難免會有波折。其實,市民不妨這樣想想,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到底誰最能得益?想清楚這個問題,撇除政治偏見,很多不必要的擔心就可以迎刃而解。廣深港高鐵全線開通運營後,香港融入了世界最大的高鐵網,將大大加強香港與珠三角以及內地的溝通和聯繫,也將直接改變香港和內地間人員的往來方式,乘客可以享受到更加優質、便捷的運輸服務,同時也給港人提供多一條出行選擇,市民單是可以在西九龍站一次過辦理兩地的出入境手續,中間免去了提大包小包到口岸過關和轉車的折騰,就值得去做。

  再思考一下,「一地兩檢」由提出到正式公布方案,近7年的時間內,特區政府與內地部門進行了長期、深入、細緻和反覆的討論,耗時費神,煞費苦心,還要通過人大常委會決議來提供充足的法理依據,掃清了有人擔心存在的法律障礙,這又是為誰辛苦為誰忙?說直白點,區區香港26公里高鐵,對全國高鐵網而言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的,如果高鐵真的淪為反對派口中的「大白象」,受損失的只會是本港,內地只會覺得可惜,絕不會着急在意。反對派口稱「有關安排是中央指令」,臆測「一地兩檢」是「驚天大陰謀」,根本是「妄想被迫害症」上身。相信理性的香港人一定自有抉擇,特區政府亦應繼續夯實民意的支持,共同推動「一地兩檢」方案順利完成本地立法。

[责任编辑:肖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