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潘仲男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了香港高鐵西九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及委員譚惠珠昨日分別指出,有關安排決定具備鞏固法律基礎,道理已經全部擺了出來,問題是接受還是不接受;假如有人堅持提出司法覆核,應該考慮成功的機會。
全國人大具有最高法律權力
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午討論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安排,譚惠珠出席指出,「一地兩檢」已討論多年,經立法會通過無約束力議案支持后,由香港政府向中央要求,再由國務員授權廣東省政府代表與香港簽訂合作安排,再經人大法律委員會及常委會研究表決,形容「三步走」提供了鞏固的法律基礎。
譚惠珠稱,全國人大常委本身在憲法上具有最高法律權力,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因此人大決定在本港都有約束力,并不是靠單一條法律條文作基礎。她又說,當年起草《基本法》時,并無估計到今天有「一地兩檢」安排,強調本港有高度自治權,特區政府有權力將部分地方租賃出去。
法律界關注「一地兩檢」聯席成員何君堯則說,「一地兩檢」安排并無扭曲《基本法》,反對人士的說法牽強,是拉得太遠。
梁愛詩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道理已經全部擺了出來,問題是接受還是不接受。她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事件的看法已清晰表達,若有人不接受,即使現時釋法都不會接受。她相信政府曾考慮引用《基本法》第18條落實安排,但有關條文只適用於國防、外交及主權等不屬香港自治範圍的問題,而進出境管理、檢驗檢疫及土地管理權都在香港自治範圍內,引用第18條反而是違反《基本法》。
梁愛詩:須較闊眼光看條文
她強調,不可完全用普通法解釋《基本法》,因為《基本法》是由人民代表大會按中國法律通過,故要用比較闊的眼光看條文,就會有不同看法。她又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會單純因有人不接受決定而釋法。
她最后表示,同意今次人大決定不是法律解釋,亦無約束力,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清晰告訴大家,意見符合憲法及《基本法》,即使釋法亦不會有不同決定,并指若有人要申請司法覆核,應先評計成功機會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