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順批製造法律迷霧抗拒憲制秩序 一地兩檢合法性不容置疑-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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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順批製造法律迷霧抗拒憲制秩序 一地兩檢合法性不容置疑

2018-01-14
来源:香港商报

截至去年10月底,高铁香港段项目整体工程已经完成近九成八。

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张荣顺表示,实行「一地兩檢」安排完全是维护香港发展利益的需要。中新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莊海源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昨日指出,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行「一地兩檢」安排,完全是維護香港發展利益的需要,是便利香港居民的措施,這是實行「一地兩檢」的目的,也是考慮所有法律問題的出發點。他批評香港社會有些人為了將「一地兩檢」問題政治化,不斷製造法律迷霧,並以此無端指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指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本質上是不願意接受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

  當天,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深圳召開2017年度會員代表大會及學術年會,張榮順致辭時作上述表示。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宋哲、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澳門中聯辦秘書長王新東出席會議並致辭。

  從五方面闡述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

  去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張榮順指出,香港社會圍繞「一地兩檢」問題提出的各種觀點,中央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都進行過深入研究,最終採取的法律方案是經過充分論證的、可靠的。他從五個方面闡述在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安排符合香港基本法:

  首先,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一個出入境管制區,具有與國家其他出入境管制區簽署合作安排的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內地就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作出適當安排,是行使高度自治權的體現。

  其次,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範圍,不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合作安排對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適用和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作出劃分,並明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視為處於內地,是適當的。

  第四,合作安排符合香港基本法第7條和第18條。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該內地口岸區就應視為處於內地,從法律上來講,內地法律只在內地口岸實施,而不是香港基本法第18條意義上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第五,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符合香港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制訂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各行各業發展、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等規定,符合「一地兩檢」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的宗旨。

  香港法院對國家行為無管轄權

  張榮順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一些事務由中央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有關制度是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定制訂的。對於中央管理的行為,香港基本法第19條稱為「國家行為」,香港特區法院對於國家行為「無管轄權」,不得質疑其合法性。

  他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並確認在高鐵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規定,屬於中央處理涉及香港事務的國家行為,無論是決定行為和決定內容,合法性均不容質疑。

  張榮順提到,香港自回歸後,法院在若干案件中已一再確認香港特區法院不得質疑中央依法處理涉港事務行為的合法性,實施「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後,每日要對成千上萬往來內地和香港的乘客及攜帶物品和行李實施入境查驗,不能允許在法庭上存在不確定性,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合作安排不容挑戰,是確保「一地兩檢」順利運作的需要,維護內地與香港出入境的秩序需要。

  張榮順強調,社會要清醒認識,人大堅定維護和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把中央依法行使權力和特區履行主體責任有機結合,以香港整體利益和廣大香港居民利益為依歸,排除干擾,做正確的事、以正確方法做事,為香港贏得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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