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
【香港商報网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有中央官員及內地學者認為,香港回歸20年來,包括法律界精英在內的一些香港人,似乎仍不理解香港的憲制基礎及秩序已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如在香港高鐵站「一地兩檢」這樣的問題上,不能從「一國」角度看事情,把事情變得非黑即白,硬指內地的依據不是依據,將法律問題變成政治問題。
劉兆佳昨早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年會上致辭時表示,從國家安全角度看,將內地口岸放在香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程度較低,「一地兩檢」安排可以說是中央對香港的讓步。他強調,香港仍有獨立審判權,但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於人大常委會。他指出,在國家體制內,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現時已經有人大決定,「一地兩檢」本地法律被推翻的機會很微。
范太:人大決定只會有利香港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午在港出席公開活動後認為,香港只屬地區,若涉及主權行為的事務,本港法院的確難以挑戰。她重申,「一地兩檢」安排是特區政府主動提出,與廣東省政府商討合作方案,國務院需要確保方案不違憲法和基本法,所以提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
她強調,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只有好意,沒有惡意,只作出有利本港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也不排除日後仍有其他對特區有利的事情需要在法律上有合適處理。她批評香港有少部分人危言聳聽,呼籲港人毋須擔心。
另外,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特區政府中策組前高級研究員凌友詩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年會上致辭指出,如果社會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達成共識,政府在立法時就要消耗很大政治能量。她建議,政府可以考慮激活現行法例中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條例,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14條和《社團條例》第8條,管理叛國、推翻政府等行為。
她說,香港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時,只可以較「母法」嚴,不可較寬。她進一步解釋,即是《國歌法》禁止的行為,香港都要立法禁止,甚至要禁止更多行為,否則會違反法律層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