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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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2018-03-11
来源:新华网

香港商报记者 邢宝华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记者 刘深 摄影

记者 邢宝华 摄影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4人,缺席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经过表决,首先通过了由35名代表组成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王少峰、杨艳为总监票人。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的规定,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经过约40分钟的发票、写票、投票、计票,15时51分,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王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1日发布公告,宪法修正案予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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