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本報兩會特派采訪組報道:據數據分析,隨着「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發展,預計未來20年與其相關的商事和工程合同將以數十萬計,其中可能發生合同爭議的數量隨時達到萬宗以上。全國政協委員盧偉國談到,如何有效地利用國際爭議解決機制,既保障中國企業的合法利益,又有效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進程,值得高度重視。他說,香港不僅擁有法律制度與外國接軌、認受性較高、法律人才儲備豐富等多項優勢,而且是國際仲裁服務的重鎮,有條件成為「一帶一路」的國際仲裁中心。
盧偉國表示,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設立「一帶一路」仲裁中心,不僅有利「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發展,而且可為香港仲裁服務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正好體現「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特點。為此,他建議推動香港與內地主要仲裁機構合作,以香港為基地組建新的仲裁機構,作為處理「一帶一路」相關經貿爭議的仲裁中心。另外,香港已通過簽署《紐約公約》,在香港作出的仲裁,可以在大多數「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得到確認和執行。
協調各地避免功能重疊
近年來,內地大力發展仲裁服務,如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及「一帶一路」法律公共服務平台均於2018年初啟動。盧偉國倡議,加強香港與內地仲裁機構合作,協調各地仲裁服務發展,避免功能重疊。例如,可獨立分拆出一些專業的仲裁機構,包括海事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等,發展成專門的仲裁機構,以加快兩地仲裁業務的發展。同時,建議推動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北京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合作,以香港為基地,組建新的「一帶一路」仲裁機構,發揮彼此不同的優勢,作為處理「一帶一路」相關經貿爭議的仲裁中心,并藉此理順兩地的仲裁制度,取長補短,發揮更大的協同效應。
連接世界仲裁服務的橋梁
「香港是國家與世界仲裁服務連接的一道橋梁。」盧偉國說,目前內地的仲裁規則尚未完全與國際接軌。而香港的仲裁制度更貼近國際慣例,能減少制度差异引致的混淆,使香港的仲裁法例與國際標準接軌。建議以香港為基地,推動香港的專家學者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發展及完善「一帶一路」的仲裁體系,包括促進「一帶一路」仲裁法律一體化、形成「一帶一路」仲裁服務的共同規範,推動落實內地與「一帶一路」相關地區相互執行仲裁的法律安排等。這些安排不但有利解決內地企業的涉外糾紛,保障中國企業在海外的法律權益,也可彰顯國家積極與國際規則接軌。
盧偉國還建議,兩地有關部門可聯手制定通用的仲裁規則,掃除兩地協作的障礙。該規則可量體裁衣進行改良,定出最合適、最受國際認同的規則,為「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仲裁業務服務。
此外,仲裁服務不僅要從法律的觀點來解決爭議,還需要加入不同行業的專業意見以作出合理裁決,專才水平是仲裁服務關鍵。惟國際仲裁專才需兼通法律及專業知識,培育不易。盧偉國認為,應該引進更多國際仲裁機構在香港設立分部,鼓勵國際機構一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仲裁服務,并研究於全國重點大學開辦仲裁服務課程,培育解決爭議服務專才,提升仲裁服務水平,完善「一帶一路」仲裁業務的軟件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