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朝美終戰宣言未必有法律效力-香港商报

专家:朝美終戰宣言未必有法律效力

2019-02-2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據韓國方面的消息指,朝美河內會晤,可能就終戰宣言達成一致。如果沒有中國、韓國的參與,朝美單獨發表的終戰宣言有效力嗎?學者認為,來自兩方的終戰宣言未必有法律效力,只是示好的工具。

  回顧歷史,1953年《朝鮮停戰協議》的簽字方一邊是中國和朝鮮,一邊是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由於停戰協議不等於和平協議,朝鮮半島在之後的60多年裏,理論上一直沒有結束戰爭狀態,而只有停戰。因此,如果最終幾方能夠簽署終戰宣言,對於朝鮮半島的和平穩定具有重大意義。以往有學者分析指,美方對朝鮮不信任,對韓國也存在一定擔憂,因此美國國內主流觀點支持中國加入共同簽署,幫助美國起到監督朝鮮的作用。

  而第二次「金特會」顯然難以達成四方「終戰宣言」,如果只由美朝兩方簽署,宣言還有多大效力?香港嶺南大學亞太研究中心主任、政治學系教授張泊匯26日在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時指出:「要正式替代《朝鮮停戰協議》,完全終止半島敵對狀態,需要由四方簽署和平條約。朝美兩方如果簽署終戰宣言,未必有法律效力。目前也還沒有太多信息表明,朝美會簽署終戰宣言。」

  「如果朝美簽署兩方的終戰宣言,只是一個向對方示好的工具,是美國為了響應金正恩的壓力而作出的舉措,」張泊匯分析說,「因為金正恩的立場非常強硬,堅持你要給我一些東西,我才能朝前再走一步。在此情況下,美國的立場正在鬆動,通過發表終戰宣言,可以達到向朝鮮提供安全保障的作用。」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