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國務院早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有青年組織昨公布有關「消除港青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事業的障礙」研究報告,顯示有九成以上受訪青年聽過大灣區,逾六成認為內地城市於「市場空間」、「事業發展機會」等均有吸引力,但大灣區內涉及3種不同的行政制度,窒礙港青就業及創業,建議提供「港青港稅」優惠,並設立「大灣區事務協調局」等。
不同行政制度窒礙就業創業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研究中心成立的「青年創研庫」於今年1月12日至18日期間,就港青在大灣區發展事業的障礙方面,訪問了522名18至39歲在職或待業香港青年。結果發現,受訪青年中九成二有聽過「粵港澳大灣區」或大灣區;認為大灣區對「香港整體經濟發展」、「香港青年的事業發展機遇」和「香港的國際競爭力」有幫助者分別佔七成三、七成一及六成四。
報告又顯示,受訪青年認為內地城市在「市場空間」、「累積工作經驗」及「事業發展機會」這三方面均有吸引力,分別佔七成五、六成五及六成三;受訪青年又認為,到廣東省創業或就業,當中最困難的是「適應法律制度」,及「處理稅務安排」及「適應商貿制度」,依次佔八成六、七成九與七成四。
報告同時深入訪問多位專家、學者,以及20名因工作而經常逗留或往返大灣區9個廣東省城市的18至39歲本港青年,受訪個案反映,政策穩定性是他們會否在廣東省創立或繼續業務的關鍵因素。
青年創研庫「經濟與就業」組別召集人陳浩升引述報告表示,由於大灣區涉及3種不同的行政制度,港青到廣東省創業與就業存在不少有待克服的障礙,他建議按「一國兩制」的基礎,在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頂層架構下設立「大灣區事務協調局」,就9+2城市之間的角色,專責跟進具體的協調事務;該組成員周浩民及杜丰杰則建議,廣東省9個城市應提供「港青港稅」優惠,讓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年輕創業者及就業者,可按香港稅率向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