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資料圖。路透社
【香港商報网訊】孟晚舟律師昨日就起訴加拿大政府發布聲明,稱律師代表孟晚舟女士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針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通知書。訴訟書稱,孟女士憲法權利遭到嚴重侵害,2018年12月1日孟女士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留、搜查、審訊時,加拿大政府官員多次違反法治,就公職人員瀆職和非法監禁尋求損害賠償。
外交部再敦促加拿大放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昨日對孟晚舟事件重申,中方的立場非常清楚、明確,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和引渡請求,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以免錯上加錯。
陸慷指出,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這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陸慷說:「中方再次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並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
發言人表示,加方儘管標榜「法治原則」「司法獨立」,但並不能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發言人說:「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則、司法獨立,就應該按照加引渡法的有關條款,拒絕美方引渡請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
外媒稱華為準備起訴美政府
另據《紐約時報》和路透社等多家外媒報道,華為方面準備在其美國總部所在得克薩斯州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起訴指向去年美國國會通過並由白宮簽署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禁止美國聯邦政府機構使用華為和中國另一家中國通訊企業中興的技術。
《紐約時報》引述「消息人士」的說法稱,華為準備在法庭上的訴訟理由是認為美國政府對華為的做法構成了「剝奪公權法案」的情形,即該法案中的條款對華為構成了明顯的「未審先判」,而美國的憲法則禁止美國國會通過這樣的法律。換言之,華為認為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政府機構使用華為等中國企業技術的做法,是違背美國憲法的。
路透社的最新報道也確認了《紐約時報》的說法,並表示美國政府和華為方面都尚未就這一報道給出回應。但華為方面準備在周四再次邀請國際媒體參加公司在深圳總部的一場新聞發布會。路透社還認為,從起訴加拿大政府到起訴美國政府,華為近期一系列法律行動似乎是對美國政府發動其盟友封殺華為而發起的反擊。
華為遭封殺是美國雙重標準
昨天上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談到外界關注的華為遭美歐一些國家停止合作問題時表示,中國一貫鼓勵和倡導企業在海外經營中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
他說,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中國的《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中國政府已經多次表達嚴正立場,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