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會見傳媒,就6月12日有關暴動的說法作出澄清。 記者 崔俊良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對於警方曾稱本月12日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的行徑是「暴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進一步澄清指出,當日立法會示威區有人以磚頭、鐵枝及鐵馬等衝擊警方,導致警方有需要驅散人群及平息暴亂,「暴動」是指就小部分人的暴力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並非形容整個活動為「暴動」。他強調,如當日無參與暴力行為的人士,則不用擔心涉及暴動罪。
至今拘15人當中5人涉暴
盧偉聰昨晚就「6.12」衝擊事件會見傳媒。他指出,警方尊重市民言論、遊行及集會的自由,警隊日常亦會協助市民理性、和平地表達意見的活動。而在6月12日當日下午3時30分開始,在立法會示威區有人以暴力包括以鐵枝、磚頭、硬物等物品,衝擊警方防線。這些使用暴力行為的人,有可能涉嫌干犯暴動罪。他強調,如當日無參與暴力行為的人士,則不用擔心涉及暴動罪。他又指,暴動罪的檢控門檻是非常高,需要有足夠證據,及要律政司檢視,才會檢控。他重申,警方沒有指當日公眾活動是「暴動」,而大部分參與者都是和平示威者,他們不用擔心干犯暴動罪。
盧偉聰又透露,警方至今拘捕15人涉嫌犯暴動或暴力罪行,當中只有5人與暴動有關,亦在周邊地方拘捕17人涉及其他罪行,包括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遊蕩及懷疑藏有工具作不法用途等。
被問及警方是否一早已知道會有示威者衝擊,並刻意減少布防人手吸引示威者衝擊。盧偉聰否認有關說法,他指警方每一次部署都會根據之前的風險評估,但當日上午8時開始,有數萬人由四方八面出現,佔據多條馬路,警方只可以盡力部署警員在立法會做防守,希望示威者不要衝入立法會,強調沒有刻意撤走人手。
防線受衝擊須用適當武力
至於當時警方在衝突事件中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盧偉聰指當日警方應對當時情況所採取的行動,是由現場指揮官根據專業判斷決定使用的適當武力,而警方使用武力及武器均有嚴格指引及訓練。警方在確認與示威者有安全距離、暴動停止後,就會停止使用武力。他指出,警隊由他統領,警隊事無大小事務由他負責,當日大部分示威者是和平,但一小部分示威者暴力衝擊警隊防線,需要用適當武力阻止暴動及驅趕示威者。警方事後亦會作出檢討改善,警方目前接獲34宗投訴警察,包括關於使用武力的投訴,警方會作公平公正調查,再交獨立的監警會跟進及審核。如果有人不滿意警方行為,可循投訴警察科及獨立的監警會調查。
對於醫管局急症室電腦系統懷疑出現漏洞,可能洩漏相關求診示威者資料,盧偉聰回應指,警方需要知悉病人是普通病人或涉及罪行而受傷,不同意在醫院拘捕會影響治療。而據他了解,警隊與醫管局電腦沒有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