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中新社溫哥華1月20日電(記者余瑞冬) 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首輪正式聆訊第一日庭審于當地時間1月20日在位于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進行。孟晚舟的辯護律师團隊在法庭上力求證明,美方對孟晚舟的指控並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作為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之一,“雙重犯罪”意指尋求引渡的國家對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必須同樣屬于犯罪。辯方律师認為,美方基于欺詐罪提出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但這只是一個“外包裝”,案件的內核並非金融欺詐,而是美國對伊朗實施的制裁令。而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實施相同制裁,因而辯方認為“雙重犯罪”並不成立。控辯雙方在庭上詳細陳述了各自主張。
孟晚舟在出庭期間通過翻譯了解庭審內容,並不時低頭做筆記。庭審間歇時,她一度走入旁聽席,與親友及華為公司的同事交談,此過程中始終保持笑容,狀態放松。孟晚舟的丈夫也參加了旁聽。
華為公司發言人本杰明·豪斯(BenjaminHowes)當天向媒體發表聲明說,華為已一再聲明,因此案正處于審理階段,所以華為不宜對此發表具體評論。但他表示,華為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一定能證明孟晚舟女士的清白;華為始終支持孟晚舟爭取正義和自由;希望孟晚舟能盡早回國,與家人、同事及朋友團聚。
法庭為本次重點圍繞“雙重犯罪”問題的聆訊預留了5天時間,即1月20日至24日。此間媒體普遍預測,法庭不會當庭就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是否成立作出判定,可能需要數月時間作出裁決。
加拿大當地1月20日,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聽證會在卑詩省最高法庭召開,孟晚舟的律师團隊將與加拿大檢方就引渡案展開對決。20日中午12點半左右,孟晚舟乘車抵達卑詩省最高法庭,並向在場記者揮手致意,有來自國內的記者向她提前拜年。
加拿大當地媒體報道稱,此次聽證會預計將從1月20日持續至24日,但如果法官認為孟晚舟不符合引渡標准,聽證會或將提前結束。
這是孟晚舟被加拿大拘押超過一年后該事件的新轉折點。此次聽證會的焦點將是孟晚舟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如果符合該原則,孟晚舟的引渡將進入第二階段,預計將于今年6月進行。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從香港乘機飛往墨西哥,在溫哥華轉機時遭到加拿大警方逮捕,當時加拿大司法部方面表示,該逮捕是應美國政府要求,后者正尋求引渡孟晚舟至美國受審。
不過12月11日,孟晚舟的保釋申請獲批,代價是1000萬加元保釋金,並按卑詩省最高法院要求交出護照,孟晚舟本人需戴電子監控設備,並接受專業團隊的全天候監視。
孟晚舟被捕近兩個月后,美國政府在去年1月28日正式宣布要求引渡孟晚舟,並以23項罪名起訴華為。美國司法部在起訴書中指出,華為欺詐四家大型銀行(包括匯豐),違反國際制裁禁令,帮其進行與伊朗的交易清算,其中孟晚舟作為華為CFO涉嫌隱瞞華為與一家伊朗公司skycom(星通公司)之間的關系被牽涉其中。
華為在去年5月的聲明中提到,美國下令逮捕孟晚舟是非法濫用程序,背后有政治因素驅動,而非出于法治考慮。當時孟晚舟的律师在法庭上披露,針對孟晚舟發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于不實指控,其行為是公開、透明的,銀行人員也完全了解相關問題的實際情況。孟晚舟陳述的PPT沒有誤導性,銀行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運營的性質,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系。因此,沒有證據證明孟晚舟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行為,銀行也沒有因孟晚舟的陳述面臨利益被剝奪的風險。
此外,孟晚舟的律师團隊提出的另一個重要抗辯理由是,加拿大警方逮捕孟晚舟違反了美加引渡條約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雙重犯罪原則。根據該法例,加拿大將疑犯引渡至其他國家受審必須證明疑犯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于犯罪行為。
由于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基于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並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晚舟面臨的指控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引渡請求不滿足雙重犯罪的要求。
不過在1月11日,加拿大法定公布的文件指出,檢方認為法庭在決定是否批准引渡孟晚舟到美國時,不需要考慮她被美國指控違反制裁伊朗措施的部分,理由是孟晚舟之所以被引渡是因其誤導匯豐構成欺詐行為,美國制裁伊朗可以被視為孟晚舟欺詐行為發生的一個法律背景,而非其被引渡的理由。
而孟晚舟的律师團隊則作出反駁,稱加拿大檢方的指控基于“循環推理”——因為檢察官憑借着美國制裁這件事在兩個國家構成經濟剝奪危險,“美國法律變成加拿大法律。雙重犯罪原則變成單一犯罪原則。”
如果法官裁定此案不符合雙重犯罪的要求,那孟晚舟可能會被無罪釋放,但加拿大檢方仍有30天時間作出上訴。
但加拿大批准引渡孟晚舟至美國的可能性非常大。加拿大電視台(CBC)的報道稱,加拿大司法部統計的數據顯示,因引渡而被捕的人士最終有90%被引渡。
如果孟晚舟在引渡案中敗訴,她有權對此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但過程可能長達數年時間。
在1月20日的例行發布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完全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我們再次敦促加方認真對待中方的嚴正立場和關切,以切實舉措糾正錯誤,及早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耿爽說。
時間線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于加拿大機場被捕
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批准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8日美國政府正式起訴華為與孟晚舟
3月1日加拿大正式啟動孟晚舟案引渡程序
5月8日孟晚舟出席引渡案聽證會
6月6日加拿大法院再次召開聽證會,孟晚舟未出庭
9月24日孟晚舟再度出席聽證會,引渡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
12月2日孟晚舟就被拘押一周年發聲
2020年1月20日至24日孟晚舟引渡案聽證會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