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北京時間5月28日淩晨(加拿大當地時間27日上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並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
這意味著孟晚舟仍然無法恢復自由,同時其也面臨著被引渡到美國的風險。為了避免這種最壞情形的發生,孟晚舟方面需要提起上訴,為自己爭取時間。
回顧案件可以追溯至2018年12月1日,當時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隨後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往來」「對滙豐銀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隨後的一年半時間裏,孟晚舟多次出席庭審,其律師就美國對她的引渡提出辯護,同時,腳踝上戴著監視器的孟晚舟每天都在嚴密監視下生活。如今,在等待544天後,孟晚舟仍不能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