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區會「議」國安法 建制派譴責-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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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區會「議」國安法 建制派譴責

2020-06-0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反對派區議員今日(6日)會舉行所謂「十七區特別區議會會議」,討論「香港國安法」,民政事務局隨即表明屆時不會有官員出席。85位建制派區議員包括民建聯主席李慧等人,昨晚發表聯合聲明,表明堅定支持全國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並拒絕參與今日舉行的非法區議會會議。聲明對於舉行、推動上述活動的人士,予以強烈譴責;又批評區議會淪為反對派玩弄政治的工具,強烈要求民政事務局正視現時區議會無法無天的情況,必須嚴肅處理,使區議會重回正軌。

  民政局拒派員籲區議員聚焦民生

  民政事務局昨晚回應稱,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61條,區議會的職能包括就該條文所列明、關於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在區議會討論的事項及文件,均須要符合條例所訂的區議會職能。根據各區的區議會會議常規,主席須負責批准區議會會議的議程,並須確保議程項目不會與區議會職能有所牴觸。由於上述會議討論的議題並非地區層面的事宜,並不符合區議會職能,在法律上並非有效的區議會會議,區議會秘書處未能就此提供支援。民政事務處及秘書處職員不會出席該會議,亦不會就有關討論事項作出任何跟進。政府呼籲區議員聚焦地區民生事項,務實地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

  指會議非法無效無代表性

  85位建制派區議員發表聯合聲明,對於有反對派區議會主席準備在今日召開跨區聯合會議,討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他們認為有關議程超出《區議會條例》第61(a)條所述有關區議會的職能,而《區議會條例》亦無賦權主席召開跨區聯合會議的權力,加上會議地點並非正式區議會會議室,因此,當日活動絕非一個正式、合法、有效的區議會會議,在該活動作出的任何決定都不能代表區議會和廣大市民。

  他們對提出舉行及推動上述活動人士予以強烈譴責,並決定不會出席該活動。同時,他們支持政府不將該活動視為正式會議,不派員出席,以及不會就有關討論事項作出任何跟進。

  促民政局正視區會混亂問題

  聲明又稱,本屆區議會只過了不足半年,反對派已作出多次嚴重濫權和違法違規的舉措,包括強行在議會討論不適當議題,以及在不適當地點舉行會議等:「我們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表示強烈不滿,並重申區議會運作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及《區議會條例》,其主要職責是處理市民息息相關的民生事務,讓社區有更好的環境,讓市民可以安居樂業。我們絕不容忍反對派濫用權力,違反法律、破壞規矩,將個人政治訴求凌駕於廣大市民民生需要,令區議會淪為他們玩弄政治的工具。我們強烈要求民政事務局正視現時區議會無法無天的情況,必須嚴肅處理,撥亂反正,促使區議會重回正軌。」

  聲明總結時表示重申堅定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人大常委訂立《港區國安法》。香港特區已回歸廿多年,至今仍未能建立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令國家安全的保障存漏洞。在此情況下,全國人大透過立法,為特區建立一套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全面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及一國兩制,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及港人安全和福祉,絕對合情合法合理。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