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發聲】特首委派法官無礙司法獨立-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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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發聲】特首委派法官無礙司法獨立

2020-06-23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煒強、周偉立報道:「香港國安法」繼續引發熱議。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均表示,基本法規定本港法官由特首委任,故此負責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或裁判官亦由特首委任安排合理,有關做法並不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他們又指,「香港國安法」訂立後,絕大部分案件在本港審理,只有國際有關或當香港秩序蕩然無存等情況下,才會安排涉案人返回內地審訊,相信有關個案少之又少。

  香港設國安委參考澳門做法

  譚耀宗昨出席電台節目指,全國人大法工委就「香港國安法」草案的說明已很大程度採納本港意見,相信能釋除疑慮,包括對自由人權的保障。他稱,草案列明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參考澳門做法。由中央指派國安事務顧問,是負責溝通,不是「太上皇」角色,顧問及特區官員的目標都是維護國安。

  至於中央政府將在港設立國安公署,譚耀宗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好複雜,要有專責部門處理,公署人員要受全國性法例及香港法例約束,拘捕等絕大部分行動仍依賴香港執法人員。被問到「國安法」會否在7月1日前通過,他指,目前公布的議程未提及國安法,但委員長會議有權增加議程,如常委會意見一致,可進行表決。

  絕大多數國安案件在港處理

  鄭若驊昨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指,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罪行的案件,是從不同階級由裁判官、區域法院以至高院,列出專門去處理涉及國安案件的法官名單,而並非指定某一名法官處理某一宗特定案件。因此,並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任何法官都只會按法律及證據去處理案件。

  她又表示,根據基本法,法官是由行政長官按推薦作出任命,行政長官挑選法官時會考慮法官的專業和司法才能。她強調,基本法列明,本港司法獨立受保障,法官會無畏無懼地作出裁決。對於中央將在港設立國安公署,她指,草案亦同時列明公署須遵守全國性法律及香港法律,市民毋須擔心。她亦重申,絕大多數涉及國安的案件在港處理,何謂特定案件料是極少情況。她還透露,律政司正為國安法設立特定部門作準備。

  絕大部分執法工作由特區進行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表示,「香港國安法」草案的說明表明,國家一方麵要行使主權,為本港立法維護國安,同時亦會盡量兼顧「兩制」差異,盡可能採用普通法原則及標準。至於香港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其成員大多來自本港律政、執法部門,反映絕大部分執法工作會由特區進行,而委員會設由中央指派的國安事務顧問是無可厚非,市民毋須太擔心,亦不應視為干預。

  說到處理國安法的法官由特首委任,葉劉相信,特首會徵詢律政司意見,若將來出現涉及國安案件,律政司會按案情嚴重程度,分配予那一類法院審理,如特別法庭等。

  港澳辦會聆聽港各界意見

  新社聯會長梁志祥及理事長陳勇昨發聲明指,很多市民和新社聯28萬屬會會員,都希望有一個和平安寧的生活環境,不願再受暴亂衝擊和折磨。因此,新社聯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能夠盡快完成國安立法,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和香港安全的法律制度。新社聯認為,「國安法」肯定能夠從根本上起到斬黑暴、禦外擾的強大作用,只有恢復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重建和平、安寧、市民能夠安居樂業的環境,香港才能夠真正重新再出發。

  另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表示,他以個人身份應邀與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會面,反映不同黨派議員和香港社會對國安法的意見,當中好多意見已透過媒體表達,相信港澳辦會繼續聆聽不同意見。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