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立法体现中央坚持完善一国两制及对港高度信任-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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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立法体现中央坚持完善一国两制及对港高度信任

2020-07-02
来源:香港商报

  一眾嘉賓主持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系列活動啟動儀式。 記者 馮俊文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午召開記者會,講解香港國安法。林鄭月娥認為,立法體現了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以及體現對香港特區的高度信任。她說,中央希望藉香港國安法立法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令這個讓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的制度持續下去。是次從國家層面立法,展示中央的三方面決心,一是要停止一年的亂局;二是保護香港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三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而主體負起執行這條法律的責任的機關,仍然是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如偵查案件就由本港執法部門去做;案件的檢控由律政司做;案件的審理則由獨立的司法機關處理。她明言,一定要將這個法律執行得好。

  總結過去23年實踐教訓

  林鄭月娥表示,從國家層面進行香港國安法的工作,有兩方面的體現是令她感受非常深刻:一是展現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堅持,但同時亦有需要改善「一國兩制」實踐的決心;二是展示中央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

  她引申說,過去23年在香港推行「一國兩制」時,事實上是有些地方未完善,第一是本港方面未很認真、很嚴肅地處理好「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一國兩制」正確關係的理解是以「一國」為本、「一國」為根,所以一定要把這個「根」和「本」做好,「兩制」才有機會可以發揮得好。第二,特區未能夠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本港在23年間仍未按責任和義務為《基本法》第23條制訂本地法律。第三,本港未能夠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宣傳和教育,特別是在年輕一代。第四,當局未能夠有效促進、深化中央和特區關係的發展。

  立法可令香港由亂變治

  她說,上述四方面有待改善的工作令香港出現了一些危機、風險,尤其是當有本地激進分子、有反政府思維不斷地傳播,亦有外部勢力形成張力,令香港社會一觸即發:「中央當然亦因為看到自從去年6月在香港發生的暴亂而覺得需要出手。」 她形容,國安立法並非特別配合香港回歸23年,但直言過去一年的情況是「忍無可忍」,而立法可令香港由亂變治。

  她說,今次從國家層面立法,展示中央的決心有三方面,一是一年的亂局是時候要停止,有決心恢復香港的穩定。二是要保護香港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不要被一小撮人的行為危害。三是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令一些未能夠完善化的地方能夠得以改善。

  主體執行是由特區負責

  林鄭月娥續指,這次香港國安立法工作體現中央對於特區的高度信任。她說,香港國安法是一條全國性的法律,關乎是14億人民的福祉,包括750萬香港市民,涉及的可能是一些國際間非常錯綜複雜的形勢。不過,她提醒大家看國安法條文,主體負起執行工作責任的機關仍然是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案件的偵查是由我們的警務處和其他執法部門;案件的檢控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律政司;而案件的審理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的司法機關。」她稱,香港國安法會依照本地適用的法律去做,一定要將這個法律執行得好。她又稱,按法律成立了警務處的國家安全處,該處的處長會成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

  她提及「指定法官」概念:「這『指定法官』由行政長官來指定,法律亦讓我可以徵詢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而且我的指定只是將這些各級法院的法官,即適合審理這些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放入一個法官名單,有案件、個案時,指定由誰去審這個個案,也是由司法機構作出。」

  將與中央機構密切聯絡

  另外,林鄭月娥稱當局需要跟中央的相關機構保持密切聯絡和通力合作:「法律上的設計是中央會指派一位國家安全顧問列席於由我擔任主席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及提供意見,而在香港會成立的一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亦會和委員會協調,在工作層面會和我們的執行機關分享消息或互相通報。在一些極少的特定情形下,中央要保留有管轄權力;這條法律的解釋權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责任编辑: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