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國務院3日決定,任命鄭雁雄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國務院作出的人員任命。
郑雁雄。资料图
李江舟 孫青野任副署長
鄭雁雄此前為廣東省委常委、秘書長,1963年於汕頭市出生。資料顯示,他曾擔任人民日報社華南分社副秘書長、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職務。
2005年,鄭雁雄被委任為汕尾市委副書記,2011年升至市委書記。2013年,他獲任命為廣東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2018年5月升至廣東省委常務副秘書長、省委政研室主任。同年10月升至省委秘書長。去年1月被任命為廣東省委常委。
根據香港國安法,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駐港國安公署職責為:分析研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按香港國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對於國務院就駐港國安公署的人員任命,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此前與鄭雁雄不認識,但相信中央的任命,是基於他有處理國家安全的經驗。譚耀宗稱,在3人之中比較認識李江舟,對方是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作為香港與內地執法部門的橋樑和聯繫,熟悉兩地的執法部門,熟悉本港情況,他認為任命合理。譚耀宗又稱,暫不清楚公署的辦公地點,如果暫時未有獨立地方,可以考慮借用某些地方辦公。另據公開資料顯示,李江舟曾經在2010年至2012年間任職公安部一局副局長和局長,其後任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
香港國安法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執法權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對此,新華社引述法律專家指出,駐港國安公署在特殊情況下擁有執法權具有緊迫性和必要性,行使相關權力是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和司法工作的有力支持和補充。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田飛龍指出,從實操層面看,駐港國安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辦理的案件,其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的絕大部分在內地完成,適用全國性法律也是理所應當。同時,駐港國安公署行使執法權完全不違反基本法有關規定,更不會侵犯香港居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