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奇帆昨天在京表示,建議將內地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5%降到25%,與企業所得稅稅率持平。他並指出個人所得稅改革當務之急是改革最高稅率。
在當天舉行的重慶代表團全體會議上,黃奇帆說,上世紀80年代,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是55%,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45%。企業所得稅稅率幾經調整,變為現在的25%,但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仍然是45%。
黃奇帆認為這種情況導致了一些問題:一是高薪階層,通過一些渠道把發工資的地方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享受當地15%的所得稅稅率;二是部分私營企業主稱「不拿工資」以避稅。
他認為,調低個稅稅率有三個好處,首先有利於稅基擴張。201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首次突破一萬億元人民幣,但70%的個稅由工薪階層所交,高收入群體交納比例反而很少。在周邊國家,所得稅稅收佔國家全部財政收入的15%,發達國家這一比例則達到30%。若高收入群體更多地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的個稅收入在將來或可突破兩萬億元。二是有利於人才集聚,三是有利於改善國內的創新環境和投資環境。
肖捷透露個稅改革框架
另外,財政部部長肖捷昨天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更多與家庭生計相關的開支項目會在稅前扣除。
肖捷稱,這一改革方案的基本考慮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部分收入項目實行按年匯總納稅,並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要予以考慮,以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針對今後個稅免徵額會否提高,肖捷表示,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時,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確定是否提高免徵額。至於其他方面的收入項目、所得項目,如財產轉讓等,考慮繼續實行分類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