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任用外籍法官是港優勢-香港商报

梁愛詩:任用外籍法官是港優勢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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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網訊】兩會采訪組報道:有意見指香港外籍法官比例過多,影響裁決公正性,正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回應指,任用外籍法官是基本法規定的,法官的國籍和種族不單不會影響判決的公正,正是這種多國籍人才的任用,凸顯了香港的優勢。梁愛詩強調,「現在基本法司法機構制度相當好」。

  任用外籍法官符基本法規定

  外間有批評指七警案判決過重,是因為外籍法官的不公正。對此,梁愛詩直言,涉案人士如果不滿判決可按程序上訴,法官的國籍和種族不會影響判決的公正,不應作為判決是否正確的理由。她表示,法官可以有外國國籍是基本法的規定,回歸前通過基本法時,香港有較多外籍法官,如果全部不能留任,會對香港的司法制度造成大影響,現時本地法官同外籍法官的比例相當好。當時的決定是回歸前原來的法官可以繼續留任,招聘亦按原有制度,外籍法官可獲聘任。

  華人法官比例已上升

  事實上,近年華人法官的比例已有所上升。梁愛詩指,政府戶聘原則列明,兩個人的能力相等,懂得中文的人應當優先聘用。她又指,基本法通過時,大部分法官屬外籍,現時已經減少很多,相反華人法官比例有所提升,認為華人法官比例會愈來愈重。基本法亦容許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官,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亦是本港的優勢,不認為要改變。

  至於內地有聲音指,「香港回歸20年,應加強去殖民化」,梁愛詩強調,擁有不同國籍的法官不等同「殖民化」,國籍不應成為聘請法官的條件;任用不同國籍的法官亦是本港的優勢,不需要改變。她直言,有時外籍法官的判決比華人法官更為寬松,不能一刀切說外籍法官就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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