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兩會采訪組報道:昨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
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香港特區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另行規定。王晨表示,為此,在本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前,需制訂香港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
王晨就選舉辦法草案的主要內容作了說明。關於候選人的條件,王晨說,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必須擁護憲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同時還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別行政區。
為此,草案規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參選人在參選人登記表中應當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
草案同時規定,主席團在選舉日之前,對違反登記表所聲明內容的參選人,經過審查核實,可以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或者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
若接受外國資助當選無效
王晨介紹,為防止外國勢力幹涉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切實維護國家安全,草案還對關於參選人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作出規定。如草案規定,參選人填寫參選人登記表,應當聲明未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如果發現參選人存在接受外國資助的情況,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核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代表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