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蘭祁曉峰報道: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同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張有喜就去產能過程中出現的民營股份退出、資產債務處置和人員安置資金等問題,建議國家進一步完善去產能配套措施。
民營股份退出難
在去產能過程中,由於股份制煤礦股權結構复雜、涉及面廣、利益多元,同時缺乏相關煤礦退出政策支持,一些股份制煤礦對關閉退出條件期望值高,在無法滿足其溢價要求的情况下,對煤礦關閉退出不積極、不主動,甚至有抵觸情緒,不僅影響去產能工作進度,也影響了礦區的和諧穩定。
張有喜建議,國家出台股份制煤礦去產能的股權退出政策,避免去產能礦井中的民營股份退出時,產生評估溢價而無具體的操作依據。
資產債務處置難
張有喜以同煤集團為例,「十三五」去產能關閉的13個煤礦自身沒有融資能力,共有貸款117億元,幾乎都是通過同煤集團貸款或者擔保,用於這些煤礦的技術改造等。他坦言,大部分煤礦債務與同煤類似,造成了企業債務負擔增加,不良資產率上升,經營風險加大。
張有喜建議,國家協調財政部門和銀行出台去產能關閉煤礦債務處置的具體政策。首先允許企業集團公司層面成立清算機構,將關停產能煤礦涉及的資產、負債進行剝離,人民銀行停息挂賬。然后由國資委聘請中介機構對關停煤礦開展專項清產核資,結果報地方政府審批確認后,國家給予企業專項全額補貼資金,用於企業歸還銀行貸款等債務。三是企業集團公司層面為關閉煤礦承擔的擔保責任隨之免除。
獎補資金少
據統計,這次去產能涉及的煤炭、鋼鐵系統共計180萬人需要分流安置,1000億獎補資金落實到個人約5萬元。實際人均補償金最低應達到10萬元-15萬元以上。張有喜建議:國家在1000億元獎補資金的基礎上再下撥一部分資金用於職工安置,并出台具體安置補償政策,明確補償標準。同時鼓勵社會企業併購重組安置分流人員,鼓勵各級政府提供就業崗位,確保分流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2016年,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用3至5年的時間,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據了解,去年全年共關閉退出煤礦2000座左右,完成煤炭去產能2.9億噸,超額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山西省作為全國產煤大省,2016年全省共關閉退出、減量重組煤礦25座,退出產能2325萬噸,占全省產能的12%,占全國退出產能的8%;全年壓減煤炭產量1.43億噸,占全國煤炭減量的40%左右;安置煤炭鋼鐵去產能轉崗職工3.1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