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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涉黑案3名“保护伞”出庭受审实录

2014-04-03
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咸宁4月2日电 (记者 张子扬 艾启平)在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三日後,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2日深夜发布了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诉的3名政法工作人员出庭受审实录。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院轻判,并表示将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咸宁中院的官方微博称,在历时两天半,由咸宁中院公开审理的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等3人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法庭审理顺利结束。

  1日上午10时,公诉方出示的第七组证据证实,3名被告人存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客观行为。在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否认後,公诉人有针对性地向法庭出示了刘学军的工作笔记, 回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

  根据检方指控和证人证言证实,从2002年开始,在广汉音豪会所小包房内,常见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等人身影。在刘维召集下,他们基本每周一聚,吃喝玩乐,吸食毒品。刘维司机在门口望风,所有消费由刘维买单。吸毒上瘾,让身为政法干部、肩负著打击涉黑犯罪、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任的刘学军、刘忠伟、吕斌不仅不对刘维等人涉黑行为进行制止和揭发,反而让他们的关系走得更近。

  据刘维供述,他一直想在政法界寻求保护伞,多次拉拢、腐蚀刘忠伟、吕斌和刘学军:2001年至2008年期间,每年春节刘维都邀请刘忠伟一起吃团圆饭,给他发红包,每次2000至10000元不等。2002年,刘忠伟的女儿要到成都上小学,刘维出资22.7万元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

  检方指控,刘学军先後两次非法收受刘维给予的皮衣、现金、并向另案被告人旷晓燕索要房产1套,共计折合人民币63万馀元;刘忠伟先後10次非法收受刘维给予的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7万馀元;吕斌先後3次收受刘维给予的皮衣、现金和手表,共计折合人民币10万馀元。

  对於受贿行为,3名被告人辩称为友情互赠,当控方通过大量举证予以 回後,被告人不得不予以供认。

  在法庭辩论环节,在刘汉、刘维涉黑犯罪集团中,刘学军、刘忠伟和吕斌等“保护伞”扮演著重要角色。

  1999年前後,刘忠伟在明知刘维不具有持枪资格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手枪子弹数十发。2006年前後,刘忠伟找吕斌索要枪支配件,帮刘维修复受损的“六四式”手枪。

  据刘维供述:刘学军曾告知刘维,公安机关掌握了刘维违法犯罪的把柄。刘学军以隐匿、销毁案卷材料为交换条件,要求刘维帮他竞争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学军如愿以偿当上了刑侦支队政委。

  庭审现场,公诉人指出,刘学军长达10年不将周政案卷提交归档。对此,刘学军辩称忘记了此事,被控方举证予以 回。

  检方指控,2008年上半年,刘维欲通过刘学军利用职权将仇人陈富伟送进监狱。刘学军在公安机关未对陈富伟立案的情况下,对陈富伟违法使用技侦手段。监听过程中,刘忠伟、吕斌多次督促刘学军加快侦办进度。期间,刘维曾当著刘学军等人的面,扬言要杀害陈富伟。在震惊全国的陈富伟等三人被枪杀案发生後,刘学军、刘忠伟、吕斌明知刘维是陈富伟被杀案重大嫌疑人,却对公安机关隐瞒不报,刘学军还将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刘维的情况故意泄露给刘维本人。

  其後四年间,警方不时接到群众举报刘维藏身线索。然而,每次抓捕行动中,刘维总能得以逃脱。

  公诉人指出,刘氏兄弟通过行贿、帮助升迁、提供毒品等手段,拉拢、腐蚀有关政法机关人员,建立起复杂网,换取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 

[责任编辑:鄭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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