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皇太极於崇德元年(1636),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或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公主不能称为「格格」,「格格」是皇家贵族小姐婚前的统称,顺治十七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为「格格」。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若为侧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显然公主要比格格高贵得多。
公主和格格不是一个概念
2014-04-08
来源:香港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