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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处长晒工资单:月收入5700元

2014-04-15
来源:光明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嫌工资少就辞职啊!”、“工资这么高还嫌少,要不我们换换?”、“工资虽少,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总不会少吧?”面对网友铺天盖地的质疑,一位中西部基层公务员只能苦笑着表示,“这个‘金饭碗’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光鲜。”

  虽然每逢公务员晒工资“喊穷”,网友总是骂声一片,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收入较低却是难以否认的事实。

  多位公务员表示,实际工资并不高,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而且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展开,很多隐性福利都没有了,收入也更加阳光化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

  分析人士认为,调整工资结构,解决地区、部门收入失衡应是本轮公务员工资调整的重点,而广大基层公务员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国家部委的处长:

  月收入5700元

  一位国家部委的处级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他已经参加工作十余年,眼下每月到手的全部收入是5700元。

  而北京市人社局和统计局在2013年6月所公布的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不同于“到手平均月收入”,这一数据是照税前工资统计。尽管如此,5700元着实谈不上有多高。

  但这位北京的官员欣慰的是,他不必为北京的房价忧心。

  由于正式参加工作时间较早,他幸运获得了两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名额,低价买入大、小两套房,这在其所在的并不强势的部委大院里,属于幸运者。按照他的说法,该部委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没有或不能足量面积获得国家机关的经济适用房。

  是否能获得“福利分房”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1998年。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撇开大规模机构改革、国企改制等国家战略的重大调整,这一年开始,从理论层面上讲,我国福利分房时代结束了。

  是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一通知被视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尽管如此,各地公务员的“福利分房”并未就此打住,“变相福利分房”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北京这样房价高企的地方,“分房”的诱惑大大弥补了公务员对于工资的计较。但随着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新进公务员几乎难再享受“福利分房”的待遇。

  不过,相对于企业而言,公务员身份所带来的实际优势还在于:工资中不扣除养老保险,但养老金水平要比一般企业职工高,其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达到80%以上。

  东北省委的科员:

  月收入2400元

  现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享受年终奖金。

  在东北某省省委工作的一位副主任科员告诉记者,工资条上的栏目有“基本工资、津贴、用餐补贴、电话与交通等补贴”。这些项目所列数字相加,便是这位年轻公务员的收入。

  “每月到手收入在2400元左右。此外,每年还能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取暖费,年底有一些奖金。“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尽管其所在单位几年前曾有过经适房名额,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给单位工作人员。但是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经适房通常有工作年限的要求,他对此并不抱希望。

  中西部乡镇的干部:

  月收入不到2000元

  尽管京沪等一线城市在职干部都强调自己收入并不高,但在中西部一些地方公务员看来,其收入已高于当地同样级别干部。

  地区间存在的差距在公务员的收入上同样得到体现。

  一位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干部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同样是处级官员,在她所在的县级市里,一位县级领导每月收入才3000多块。

  上述人士向记者详述其收入组成:”收入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扣除保险部分、扣去住房公积金,并扣去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作为年终的奖金发放外,最后每月到手不到2000块。”

  这位有着三年工龄的乡镇干部告诉记者,奖金与各地的财政状况挂钩,但去年底因“八项规定”,奖金一分没发,年也过得“寡淡”。

  “这样的收入,靠工资真的会饿死,不少人忙着挣钱做自己的事情。”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基层公务员的焦虑

  在现行制度下,公务员工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钩,但公务员级别的晋升也并非易事。基层公务员普遍陷入“上升焦虑”。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在具备学历条件的基础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但晋升领导职务并不是一种必然,从科员到科长,从科长到处长,从处长到厅长,从厅长到部长,每一级的跳跃,难度系数都在增加。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而实际上,这一分类管理制度在2006年1月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已得到明确:“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深圳等地率先已经进行了试点。

  杨士秋曾表示:“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他们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


[责任编辑:鄭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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