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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副镇长“喝酒死”说明了啥?

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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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宁4月15日电(记者 汪军)当“广西一名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的消息见诸报端时,人们第一反应大概只有一个字:哎!

  尽管事发后参与饮酒的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立即免职,但记者还是不禁想问:免职前这些领导干部头脑中“八项规定”那根弦儿都去哪儿了?

  领导干部上任首日,政府食堂搞接待,两桌人用餐且上酒,显而易见,“作风纪律”这门课严重“不及格”。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酒场上的“功课”背得滚瓜烂熟,说起劝酒“雷语”来口若悬河: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淡舔一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酒力代表能力,酒瓶代表水平。真正在作风建设上反而“一问三不知”。

  提名副镇长,去往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报到,应是可喜可贺之事,可就在一场所谓的“接风宴”之后,毫无征兆地没了呼吸,成了家人和同事难以言说的伤痛。试想:如果“接风宴”上没有因为米酒推杯换盏,这样一场悲剧有可能不会发生。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嘴上喊着“八项规定”,食堂开着“小灶快餐”,将酒水美其名曰“玉米汁儿”,不把作风建设当回事,平时不作自我批评,不反思查找自身问题,不“照镜子”不“洗澡”,不“正衣冠”不“治病”,自欺欺人敷衍了事。而一头扎进“酒场”时,他们牢牢把持话语权,深谙“敬酒劝酒”之道,利用积累多年的经验耀武扬威,“酒场学霸”底气咄咄逼人,这也就可想而知,“估计喝了数斤米酒”的副镇长当时究竟沉浸在何等浓厚的酒风之中。

  领导干部要正作风,不要耍酒风。“革命小酒天天醉坏了党风坏了胃”的讽刺语已经让一些干部蒙羞,已经让一些家庭付出沉痛代价,领导干部当戒。(完)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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