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5日通报,广东、浙江、安徽3省的5家玩具生产企业日前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6批次存在缺陷的童车产品实施召回。
此次召回的6批次存在缺陷的童车产品包括:广东宝乐堡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型号为“7090W”的儿童推车和一批次型号为“6221S”的婴儿学步车,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商标为“ROAD·MATE”、型号为“RM-110R-A”的儿童推车,小天使婴童用品(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型号为“WA6PQB1030”的婴儿学步车,宁波舒博曼斯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商标为“FLYING KIDS”、型号为“14’’SS”的儿童自行车,安徽福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商标为“褔孩子”、型号为“B202”的儿童推车。
据通报,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童车产品,在动态耐久性、闸把尺寸、座位离地高度、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危险夹缝及开口、安全警示等方面存在缺陷,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情况。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生产类似产品的其他企业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主动召回有类似缺陷的产品。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玩具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时,可向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供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