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議事規則賦主席權責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由激進反對派人民力量陳偉業及陳志全、社民連梁國雄就《撥款條例草案》發動的「拉布」,纏擾立法會多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終宣布「剪布」措施。他將餘下第4至6場合併辯論限於24小時內完成,即每項合併辯論約有8小時,預計本周五可進入表決修訂的程序,至下月4日完成。曾鈺成指出,「拉布」嚴重阻礙立法會其他事務,如不訂定時間,作為主席是不負責任,自己亦已平衡所有相關因素;設時限不會剝奪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利。
指拉布嚴重阻礙立會事務
曾鈺成昨早於大會開始時宣布「剪布」的做法,將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及《基本法》72(一)條賦予的權力,就完成條例草案餘下程序定出時間表(見附表)。他解釋,預算案的發言主要由3名「拉布」議員提出,截至昨早11時,他們合共發言多達161次,他至少47次指他們發言重複或離題;而有關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時間,已佔用四分之一的會議時間;如果任由議會辯論自由發展,議會將不可能在月底完成程序,有關行為已嚴重阻礙立法會其他事務,如立法會不能及早回復正常,積壓的事項有可能到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仍未處理,不少委員會會議需改期或延期。
設時限未剝奪議員權利
曾又強調,如不就此訂定時間,作為主席是不負責任;設下時限並不會剝奪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利,議員只要明智使用時間,不是故意拖延,一定可以充分表達意見;如果議員無了期佔用議會時間,反而剝奪議員用各種有效方式監察政府的機會;他也承諾,如果辯論期間,有多名議員要求發言,可以相應延長辯論時間。
曾鈺成稱,有關決定已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議員參與立法過程的權利、立法會會議的暢順進行,及立法機關的正當運作;是次決定無考慮政府是否出現財政懸崖,亦否認今次裁決是以行政手法解決政治問題。他說,會就今次裁決作書面解釋,如果有議員認為他今次決定與《基本法》或議事規則有牴觸,可以循司法途經解決。
昨午即完成第3場辯論
在曾鈺成宣布「剪布」後,立法會大會繼續審議預算案的議員修訂,在曾鈺成限制辯論時間下,昨日下午已完成第3場關於扶貧、福利、醫療服務、公共衛生及安老的合併辯論,但有關合併辯論已進行了15個小時;大會昨午展開第4場合併辯論,討論議員就土地、房屋、交通、環境和保育的325項修訂,包括削減建築署、環保署、屋宇署等員工薪酬開支;梁國雄、陳偉業及陳志全依然不斷重複發言,依舊重拖故技,要求點人數逾10次。
雖然曾鈺成已宣布「剪布」措施,但估計要完成審議的時間仍比去年為多。據立法會秘書處的資料顯示,去年審議草案合共處理的修正案約710項,討論使用的時間約70小時,表決修正案則需要23小時;而今年立法會處理草案的修正案有1192項,秘書處估計,如討論直至本周五完結,最終討論所需時間約90小時,表決該修正案更要40小時。
討論修正案已用74小時
截至昨晚11時,立法會今年於會議討論草案中修正案已用了74小時。立法會今日將繼續於行政長官答問會後,於下午2時30分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