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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影业老总前妻起诉分割数亿家产

2014-05-29
来源:京华时报

  原告臧黎璐。

  金巧巧与于冬近日在戛纳出席活动。

  白手起家一起打拼建起博纳影业,事业成了家却散了。博纳影业集团的现任总裁于冬的前妻臧黎璐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两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因涉及大量股权,据估算,该案将涉及数亿财产。前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起诉

  未履行离婚协议引发诉讼

  臧黎璐诉称,于冬现为博纳影业集团的现任总裁及创始人。她和于冬的认识始于1997年,当时,于冬还在中影集团跑发行,臧黎璐的父亲是南京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有次他去父亲的办公室,看到了我,他就一直追着父亲说要认识我。”1999年两人恋爱,2001年结婚。

  “事业成功后于冬多次传出与其他女艺人的绯闻,我提出离婚,他同意了。”臧黎璐说。

  臧黎璐称,当时正值公司在美国路演上市,为保公司不受影响,2010年9月,两人签了一个附条件的《离婚协议》。臧黎璐在离婚协议中承诺,若于冬能全面、及时履行协议,她同意放弃全部股权。若协议未履行,则采用法定程序分割双方婚姻内财产。

  根据协议,两个孩子归臧黎璐抚养,于冬需将家中3套房过户给臧黎璐。关于现金部分,于冬应在2010年10月10日前,支付臧黎璐2000万元;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再支付2000万。该协议中同时列出了于冬持有股权的20余家公司。

  臧黎璐表示,直至目前,约定过户的3套房中,于冬仅过户了一套,现金方面还有1600万元未付。

  目前,于冬和艺人金巧巧已育有一女。为保护孩子利益,今年4月,臧黎璐将于冬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据估计,涉及数亿资产。

  反诉

  千万现金及两套房产留给孩子

  法庭上,于冬律师称,于冬没将两套房产过户的原因,是因为臧黎璐不是北京户口,她名下已有一套房,故无法再过户;现金部分仅差1300余万元未付,是因为臧黎璐拿到先给的一部分钱后,用来买车买房奢侈消费,这未付的1300万元,是留给孩子用的。另外,臧黎璐还不让他本人及爷爷奶奶看小孩。

  对此,臧黎璐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并没约定钱和房子必须留给孩子用,不是北京户籍无法办过户的理由也不成立,因为北京的房产限购政策在2011年2月才出台,于冬在2010年10月就应履行义务,“即便有限购政策,如果法院出具协助执行裁定,离婚分割的房产也可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没有在协议期内履行协议,现在原告已经诉请走法定程序分割婚姻期内共同财产了。”

  前天上午,于冬当庭提出反诉,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此外尚未支付的1300余万,应存入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开立的账户,并由原被告共同监管;未过户的两套房产,分别过户于两个孩子名下。

  对此,法庭表示孩子抚养权需另案起诉。因被告提出需要举证期限,该案将择期再行开庭。

  >>追访臧黎璐

  “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

  “10年了,我们从夫妻店白手起家,一步步走到今天。”昨天,谈及家庭和婚姻,臧黎璐眼睛湿润了。

  臧黎璐称,公司融资2个亿运筹上市,于冬也从发行转到了投资、导演。“接触了演员后,他慢慢变了,不爱回家了。我怀儿子时,凌晨3点有女人一遍遍打电话,说她也怀孕了,是龙凤胎。我说,这是好消息,你不用对我讲,该找谁找谁。那时我也死心了,那一段非常难熬。”

  2011年博纳在纳斯达克上市前,臧黎璐提出了离婚,“我不后悔提出离婚,做人得有尊严,我得让孩子们有尊严。”

  臧黎璐称,对于离婚她很低调,每逢春节还去看望于冬父母,直到去年春节,“他妈妈给我电话,我不敢接,因为当时于冬和金巧巧为两人的女儿办满月酒,新闻都报了。”

  “我一次次地息事宁人助长了他,如果他第一次出轨时,我就跟家人讲,也不至于是现在的状况。”臧黎璐说。记者张淑玲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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