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曾经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2年,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几年后又通过以网络交友谈恋爱为手段诈骗钱财,被他所骗的女子多达9位。昨日,该男子朱某利被控犯诈骗罪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受审。
被告人朱某利,假名“邹伟”,广西人,今年38岁,拥有高中文化。他已婚,女儿今年已经6岁。1999年,他曾因犯抢劫罪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刑12年。2006年刑满释放,然后七年后,他又被警方刑拘。
根据检方指控,朱某利于2012年3月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刘某萍,在与刘某萍交往的过程中,朱某利提供虚假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并谎称其为某国际集团的事务代表,在骗得刘某萍信任后,以资金紧张、办理香港签证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刘某萍共计11200元。
后来,朱某利又以上述相同手法,相继骗得罗某、邹某、刘某梅等8名被害人财物495098元。
检方建议对朱某利在10~12年的幅度内量刑。昨日庭审中,朱某利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而是选择了自己辩护。他辩解称,因为生意失败,欠了200多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他才这样骗钱。他说,自己骗的钱都用来还贷了。在最后陈述阶段,他有些哽咽,希望法院不要判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