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英九月薪约46万元
据台湾《联合晚报》6月11日报道 根据台湾相关条例,“总统”卸任后每个月可领取25万元(新台币,下同)礼遇金,“副总统”礼遇金每月也有18万元,事务费用还可另外计算。礼遇效期和任期一样,也就是当一任“总统”可礼遇4年、连任者礼遇8年。
此外,根据待遇条例,明定“总统”、“副总统”待遇分为月俸与政务加给,“总统”月俸按2700点记给、“副总统”2000点;经换算后,“总统”月薪约46万元,“副总统”月薪为34万元。
在礼遇期内,依法,卸任“总统”每个月有25万元礼遇金,还会随同公教人员待遇调整,供应保健医疗。同时还将提供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办公室及各项事务等的费用,卸任第一年800万元,第二年递减为700万元,第三年600万元,第四年以后到礼遇效期结束都是每年500万元。供应安全护卫8人至12人,必要时得加派护卫。
法律也规定,若“总统”、“副总统”因“罢免”、“弹劾”或判刑确定下台,将不予礼遇。卸任“总统”、“副总统”若再任有给公职、移居海外定居等,将停止礼遇。犯贪污罪经一审判决有罪,仅供应安全护卫2或3人,停止其他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