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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艺术演出“自行分级”引争议

2014-06-12
来源:中国文化报 陈欣欣

  近日,新加坡45个艺术团体发表联合声明,对此前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建议推行的“定期执照计划”提出反对,并从原则、定义和理念等多方面阐明该计划对艺术界造成的伤害,认为此计划违背了共同监管和授权于艺术团体的精神。

  在新加坡,艺术演出分级有3种:G级、忠告级和R-18级。G级适合普通观众观看,忠告级的内容可能不适合部分观众,R-18级则仅限于18岁以上观众观看。“定期执照计划”由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部长雅国于2013年在国会预算案辩论上宣布,旨在通过艺术团体自行分级来简化其申请演出执照的过程。

  2014年5月,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建议修订现有的“公共娱乐与集会法令”,推行“定期执照计划”。据了解,在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每年颁发执照的1200个艺术表演活动中,约九成可以做到自行分级。媒体发展管理局希望通过此举鼓励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管文化,让艺术团体为所举行活动承担更大的责任。

  受访的多名艺术界人士认为,这项计划单从原则上就缺乏周详考虑。戏剧盒艺术总监郭庆亮将它比喻为“给艺术家一把剪刀剪自己的创作”。化生艺术团艺术总监梁佩贤认为这项计划在做法上,有待官方和艺术团体进行更深入的沟通。舞人舞团艺术总监郭瑞文表示,若参与该计划,实际上是跟着官方事先拟好的标准去分级,所以“共同监管”一词具有误导性,艺术家并没有被赋予更多的自由或权利。实践剧场艺术总监郭践红对于媒体发展管理局在推行这项计划的过程中漠视艺术工作者的意见表示很纳闷。此外,艺术界人士也对于该计划标准模糊不清、分级容易出错而将面临罚款表示担忧,这无形中在艺术家与公众之间形成一种对立状态,仿佛公众人士“有必要受保护于艺术工作者”。

  当然,在艺术圈中,也有支持“定期执照计划”者。新加坡华乐团总经理兼华乐总会副会长何伟山就认为,此计划能帮助艺术团体减去许多繁琐的行政工作,也有助于培养艺术团体的自律性。“定期执照计划”放宽了现有制度,给予艺术团体更多创意空间,同时让他们自我评估,探究不可触及的底线划在哪里。不过何伟山也认为,艺术团体和当局必须有足够的协商空间。南洋理工大学汪炳华教授认为,本地艺术创作大多属于“安全”性质,新计划可给予艺术家更多自主权,因此对于该计划的推行表示支持。

  据了解,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在推行该计划时,曾征询过由40名各行各业人士组成的艺术顾问团的意见。部分顾问团成员认为,当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做法上应该斟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与艺术团体之间需要更多沟通协调,出面解说一些灰色地带,例如自行分级若出错会有哪些具体后果。新政策的推出重点在于找出一个更周全、更适合艺术者的环境,并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与官方一起实现有效的共同监管。

[责任编辑:徐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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