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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委部署全国彻查在华境外NGO情况

2014-06-20
来源: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根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底拟对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活动情况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全面、彻底调查摸底,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打下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乡的调查摸底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方针、原则及目标

  调查摸底工作本着“全面铺开、深入细致、积极稳妥、务实高效”的方针,坚持“地方为主,群策群力、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我乡境内开展活动的敬畏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协会、学会、商会、研究院(所、中心)等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在工商部门登记的飞去也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排查。全面梳理在我乡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人员、中方合作单位、项目和资金等情况,并根据其活动性质从登记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督。引导利用、专项整治等方面提出加强分类规范管理的建议意见。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组),专项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

  组长:杨春霞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小龙 乡党委副书记

  晋亚 宣传委员兼综治办主任

  成员:赵林强 乡政府办主任

  刘明生 乡派出所所长

  聂同超 乡民政办主任

  郭志刚 乡联校区校长

  三、工作任务

  (一)专项组成员单位

  1、乡综治办:贯彻实施专项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牵头协调专项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赴各村督导检查调查摸底进展情况;协调乡专项组成员单位整理、分析各部门、各村报送调查情况报乡专项组办公室。

  2、乡民政办:梳理排查与本部门合作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活动情况;梳理排查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与国内社会组织开展合作的在长直乡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活动情况;参加督导各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参与整理、分析各村报送的调查情况;研提登记管理办法建议意见形成调查报告。

  3、乡派出所:部署本单位充分利用情报手段及工作汇总掌握的情报信息,支持、协助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部署本单位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参与督导各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参与整理、分析各村报送的调查情况。

  4、乡联校区:梳理排查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及个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包括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单独开展学术研究、受邀讲学、接受资助赴境外参加学术活动等),形成调查报告。

  (二)其他乡直各单位及人民团体

  乡直各单位及人民团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梳理排查与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开展合作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活动情况。

  (三)各村支部、村委

  各支部、村委同意部署调查摸底工作,要进行动员和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全的调查摸底工作方案,设立任务推进时间表,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乡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6月6日前,乡进行动员部署,并确定专项小组牵头负责领导和摸底工作联络员。

  (二)6月6日至6月20日,各村梳理排查本村开展合作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活动情况。

  (三)6月20日至7月1日,各村填写有关调查表、统计表,并报乡专项组办公室。

  (四)7月1日至7月5日,乡专项组复核整理我乡调查情况,撰写专项工作报告并研提管理工作建议意见报县专项组办公室。

  (五)6月6日至7月5日,乡专项组督查、指导调查摸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和各部门务必从维护国家政治体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此次调查摸底工作。

  (二)乡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要彻底梳理主管领域的方方面面,各村要深入到基层村组、街道一线,认真、全面、细致开展工作,避免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报送调查表时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做到内外有别、内紧外松,只做不说,不宣传不报道,既最大限度获取第一手信息,又要避免引发国内外关注和炒作。

  (四)请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度推进调查摸底工作。乡专项组将对各部门、各村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督导,并依据工作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或追责。

  2014年6月16日

  NGO在中国: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5月14日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存奎一篇专访中指出,当前活跃在我国境内的境外NGO正日益成为影响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个左右,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多达4000—6000个。每年通过境外NGO组织流入我国的活动资金可达数亿美元,其活动范围涉及扶贫、助残、环保、卫生、教育等20多个领域。

  这些境外NGO组织给中国带来了国际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国科技、民生、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对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向着正规化和国际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流是好的。同时也应看到,少数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和问题。

  部分境外NGO以提供资金为“诱饵”,吸引民间组织、个人为其工作,有的以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学者访问为由,推广所谓“公民意识”教育,还有以扶贫助学、“维权”救助为借口,进行渗透活动,或者以国内民间组织为工具,以地方政府和高校为介质,获得公共权力支持,披上合法外衣。

  6月18日《环球时报》发布一篇署名为“华夏”的文章,强调社科院作为党和国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研究成果可以直接提供给中央与政府部门决策参考,因此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放松,否则轻者干扰政府决策,重者危害国家安全。文章批评,社科院“极个别学者为一己之私或其他不可告人目的,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甘愿做境外势力代言人,甚至吃里扒外,充当内鬼。”

  6月10日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张英伟1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讲话中指出,社科院的意识形态存在“四大问题”,包括“每逢敏感时期,进行不法的勾连活动”,“接受境外势力点对点的渗透”等。社科院副研究员高程昨天在微博透露,所内开始填表调查个别学者与海外机构,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的来往和财务关系。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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