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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穗漢准試以房養老

2014-06-2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保監會日前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試點地區僅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自下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要求投保人應為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試點保險公司需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

  據悉,相關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還在進行中,對於開展該項業務普遍持謹慎態度。市場人士分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障方式的創新。同時,該業務將傳統養老保險與房地產市場聯繫起來,法律關系复雜,風險因素多,風險管控難度較大。

  試點險企需開業滿5年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把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保監會表示,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有利於健全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拓寬養老保障資金渠道,有利於保險業進一步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開展以房養老,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以獲得試點資格。具體資格條件包括:已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具備較強的保險精算技術,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進行科學合理定價;具有專業的法律人員,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處理;具有房地產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或委託有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有能力對抵押房產進行日常維護及依法處置;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和獨立核算等。如在試點期間,保險公司出現不符合試點資格條件的情况,中國保監會將暫停其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新業務,直至其重新符合試點資格條件。

  保險公司態度謹慎

  依據規定,保險公司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應對相關房屋按照產權抵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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