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落马,备受关注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桂松涉嫌经济犯罪案,正出现转机。
6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前会议上播放的两张讯问录像光盘,成为庭审焦点。
辩方律师称,两张光盘不同于一审播放的光盘,质疑一审中作为定罪证据的讯问录像,系经过检方拼接剪辑。
辩方律师还称,这两张光盘录像中出现了明显的疲劳审讯和诱供画面,办案人员还多次表达,此案直接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桂松既非党员、又非国家工作人员,省纪委对这样一个民营企业家设立专案审查,并不寻常。”
在质证陈述中,桂松也直指刚刚落马的江西前省委书记苏荣,称其批示授意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制造本案。桂松及其代理律师在庭上多次要求申请专案组负责人出庭作证,并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据记者了解,此案背后,涉及鸿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术)项目120亩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土地问题。
桂松团队称,桂松此前获悉,人称“于姐”的苏荣妻子收受一福建籍开发商逾千万元贿赂,帮助其以成本价受让该宗地块,在未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利数十亿元。
“于姐”身影
桂松现年58岁,是鸿源LCOS项目带头人。2001年,在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支持下,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下称鸿源公司)。
按照桂松团队的说法,作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鸿源LCOS项目历经十年举步维艰,由于政府配套扶持不到位,资金捉襟见肘,鸿源逐渐萌生退意。
桂松团队回忆当时的境况: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介入承包,开发预售高档商业楼盘,最终迫使鸿源将土地按成本价拱手相让;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亩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为求掩盖,以索要工程款的名义反将鸿源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连续数日电话催促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请其同意将鸿源LCOS项目部分转移至外省,并就项目遗留问题确定方案。
1月6日,一封请求项目转移的情况反映信,送到了当时主管纪检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领导手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后不久,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在与桂松通话时一反常态,质问其写信“告状”一事,并称早就说过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转让是省委某领导的决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摆平吧。”
为了令桂松信服,该主要领导在电话中进一步透露,通过时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夫人“牵线”,“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该开发商高达“8位数”的贿赂。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证实,“于姐”全名于丽芳,1954年8月出生,并非坊间流传的“70后”。苏荣夫妇二人均为吉林人。
江西官场上,“于姐”之名流传颇广,其身影亦出现在新余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的举报中。
周的举报材料称,新余高专对老校区300多亩土地公开拍卖时,一位浙江籍商人请托原省委书记夫人从中干预,通过时任新余市政府主要领导中断拍卖程序,最终低价获得该地块。
据周建华案代理律师周泽称,周建华也是从上述浙江籍商人口中听说“于姐”,未有直接接触,相关举报材料中还将其名字写成了“余姐”。
鸿源案发
与上述南昌市委主要领导最后一次通话不到两个月,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
同年3月18日,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批准逮捕桂松。
之后,因涉嫌抽逃出资罪等原因,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先后三次延长其羁押期限。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松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桂松曾三次行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金额分别为30万元港币、50万元人民币、3万元港币,涉嫌单位行贿罪。
此外,桂松还被控涉嫌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
南昌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桂松犯单位行贿罪和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汤成奇则因受贿等罪名,一审被赣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
据记者了解,在庭审中,汤成奇曾否认桂松向其行贿,称相关供述是在纪检调查期间被迫无奈写下的。但该笔受贿情节,在其一审判决书中仍然得到认定。
一审、二审期间,桂松亦当庭翻供,多次称遭到刑讯逼供,曾连续七天七夜被剥夺睡眠。他还指出,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系拼接剪辑而成。他被要求反复修改“行贿”金额,以便跟汤交代的“受贿”额一致。
其中有一幕被辩方律师反复提及。录像中,桂松称一次行贿汤成奇20万元,笔录却显示为30万元。
6月24日,辩方代理律师杨金柱在庭上称,本案单位行贿的指控,不仅是侦查人员对桂松的“构陷”,同时也是对汤成奇的“构陷”。
桂松也对办案方式提出质疑,“将我和鸿源塞进汤成奇的反腐专案,又拿汤的一审判决作为给我和鸿源定罪的关键证据。”
真假光盘
一审法庭播放的两盘讯问录像为第一次和第十二次讯问光盘,分别记录了讯问头尾两天(2010年3月10日和3月17日)的讯问情景,其中10日的讯问录像时间从深夜21时许延续到次日凌晨3时许。
据辩方代理律师陈光武介绍,6月19日的庭前会议上,二审法院一反常态,主动邀请控辩双方,集体观看了两张审讯桂松的录像光盘。但代理律师们发现,不同于一审法院庭上播放的光盘,这两张光盘录像内容更为完整,且密封完好,相信是当时封存的“母带”。
由此,有关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是否系拼接剪辑而成的质疑,有了新的出口。
检方回应称,此次观看的光盘与此前播放的是同样的两盘,只不过一审时有选择性地进行了播放。一审第一次播放时,法官拆封了光盘,随后未做封存,等到第二次播放后才用密封带封存。检方认为,6月19日观看的光盘上,隐约可见两条封底带,即是证明。
此说马上遭到辩方律师张红云反驳,称播放录像带由法庭组织,如未经剪辑拼接,不可能这么巧地只播放到桂松的有罪供述,且前后光盘播放的时长相差有好几个小时。
辩方律师还引述一审笔录中公诉人的发言,证明此前播放的光盘应为两拆两封,因此如果是同一份光盘,此次观看到的光盘上应该有三条封底带。
此外,陈光武在庭上拿出了此次观看光盘的封面照片,显示填写的密封时间分别为2010年3月11日和3月17日,证明该光盘从未拆封。
检察官则回应,这是由于检方在第二次封存时照抄了首次密封时间导致。
辩方向法庭提出申请,对比两次播放的光盘,进行完整性鉴定,同时还请求调取中间十天的讯问录像。
杨金柱多次强调,其追求的不仅是无罪判决,更是查清事实,核实播放的录像光盘的真伪,不排除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做伪证的责任。
陈光武历数两张光盘中的细节,包括讯问人员频繁指供、诱供,恐吓威胁桂松做有罪供述,“录像带里反映的整个过程,不是审讯,而是一场演出,由办案人员导演、彩排后,宣布正式开始录了,手要怎么放等等。”
其指出,录像带还充分显示,此案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两位经开区检察院侦查人员多次直言,“找你是经过纪委领导、专案组统一作出的决定”,在口供方面,省纪委领导怎么交代的,就怎么转达给桂松听。
在质证陈述环节,桂松将矛头直指苏荣,称根据苏荣的大段批示,省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划拨数百万财政资金,对其和鸿源展开全面的跨境调查。
据接近本案的公检法人士提供的信息,桂松还指出,省纪委个别人员牵头,省市区三级公检法9部门参与会签,根据苏荣授意、相关领导拍板确定,删改、变造两盘审讯光盘,作为定罪证据。
桂松当庭申请专案组负责人出庭作证,回应上述质疑。
液晶“中国梦”
每每回忆鸿源团队的发展历程,桂松都感慨万千,甚至在庭上难掩涕泪。
LCOS是新一代数字反射式液晶高清晰度显示技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它还位于美国科技应用前沿,以高清晰度、零辐射、低成本等优点,成为高清晰大屏幕数字电视显示技术的最佳选择。
但难以突破的产业化技术瓶颈,使欧、美、日等不少跨国公司纷纷退出,对LCOS技术开发持观望态度。
鸿源团队正是看中了这一时机,先期利用中国巨大的市场优势和相关产业基础,吸引海外企业和基金参与投资,推动技术的成熟和低成本规模化的产业化进程,力争我国显示器产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1999年,在深圳高交会上,江西省时任主管科技的副省长与鸿源团队接触后,便力邀至江西合作发展LCOS技术,并承诺给予优惠条件和政策倾斜。
在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支持下,2001年,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
2003年,LCOS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为国家高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此后又被信息产业部、财政部评为国家“十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优秀项目,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亲临生产基地视察,并做了重要指示。2009年国家项目竣工验收。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均选用了鸿源公司生产的180寸大屏幕拼接电视墙和70寸高清数字电视机。2010年初,人民日报电子阅读栏全国招标活动中,鸿源公司在LCOS领域以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
在产业布局上,鸿源公司成果颇丰,在展开跨国经营并购融资之余,公司意图进一步涉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技术解决方案。
但在鸿源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上,罅隙渐生,最后几乎难以为继,直至2010年桂松案案发后,公司被迫接近停产。
桂松团队称,“我们企业因此损失了几十亿,但对国家利益而言损失至少上千亿。”
水土不服
按照桂松的说法,他曾梦想着,在南昌打造一个创新科技产业核心创新基地,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创业和高水平中下游相关企业聚集,打造完整的新型科技产业链。
但南昌市政府承诺的配套用地,却一波三折。
由于团队选中的地块跨界,项目从最初确定的南昌高新区转入郊区。2001年8月11日,桂松团队与郊区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书,明确郊区政府为筹建光学数字电视基地提供500亩配套用地。
但郊区政府长时间未能履约供地。当年12月,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又出面协调,把基地转移至经开区实施,并提出生产中心配套用地在经开区选址规划,生活科技配套用地则在红谷滩新区。
很快,经开区受让了300亩工业用地,并由其下属南昌市昌北投资公司代建生产中心项目。红谷滩新区200亩土地的选址规划,则再次陷入停滞。
直到2003年5月,中央一位领导视察后,南昌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工作会议,才明确将红谷滩新区200亩土地直接划拨给经开区,由后者按规定提供给企业。
当年8月,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书,4个月后,根据国家土地管理要求,改为招拍挂。南昌经开区发函承诺,摘牌价高出协议书约定的价差部分,作为鸿源LCOS国家高新技术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的扶持基金,由南昌经开区管委会返还给鸿源公司。
又过了两年多,2006年1月23日,鸿源公司与江西科创数显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科创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江西鸿源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源房地产公司),在缴纳1.16亿余元土地出让金之后,终于通过挂牌的方式竞买到200亩承诺用地中的120余亩作为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原协议价为9万元/亩,受让价已高达97万元/亩。
桂松团队称,鸿源LCOS项目落户5年多才获得生活设施用地使用权,背后是地方某些行政力量的干预和阻挠。曾有人支招请客送礼,出于科技产业“组织者”的“自信和清高”,桂松从来都是“不屑一顾”。
据桂松团队了解,其中有一位市领导,先后主政过郊区和红谷滩新区,在其干扰下,生活配套项目开发建设亦迟迟无法实施,“不讲任何理由,就是不给你办(立项报建)手续。”
闽商入局
据鸿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江西当地政府曾承诺的5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迟迟未能到位,经双方协商,当地政府同意鸿源公司保留4万平米的企业配套用房,其余楼盘开发后可以拿到市场上销售,售房款用以支持鸿源公司的发展。
2006年5月和7月,南昌市国土局先后两次发函,要求鸿源房地产公司限期开工建设,称一年内未动工开发便要征收20%土地出让金的罚款,两年内未动工即无偿收回土地。
在国土局限定的最后时限10月底前,一位福建籍商人出现在鸿源公司面前。桂松团队称,这位商人主动表示,了解鸿源的情况,如由他下属的一家公司(下称“承包公司”)承包建设,自己可以帮助鸿源过政府这一关。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承包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才申请注册登记,注册金额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及国内贸易,并无房地产开发资质。
2006年年底,鸿源公司、科创公司与承包公司签订协议书,转让鸿源房地产公司共计25%股权,以企业项目内部承包的形式,授权该公司承担项目开发经营和管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分析分歧愈演愈烈。
在桂松的梦想中,这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要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平的“智慧社区”,吸引国外专家入住。例如,应用LCOS光学三维显示及激光技术,在园林式建筑规划设计的山水等基础上,投影花鸟鱼虫等动态景象。此外,最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水资源循环利用及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新能源节能贮能及智能化电网系统技术,都将运用其间。
鸿源方面称,在建设过程中,承包公司编造公章,擅自报批未经其同意的规划建设,转包收取建设方的保证金。
2007年4月鸿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其规划方案,得出的结论是,其规划设计仅相当于中低档住宅项目,与鸿源立项设想和标准相去甚远。
其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008年年初,鸿源房地产公司发现承包公司继续私刻公司公章,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并办理了部分楼栋的预售许可证,公开对外进行VIP卡销售、产品推介、房屋预售等。
4月19日,鸿源房地产公司和鸿源公司联合向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递交《紧急报告》。报告指出,承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对外签订合同,伪造公司公章并办理相关手续,私刻公司收款专用章和票据专用章,并非法购买非商品房销售专用税务收据、进行房屋预售,非法牟取数千万售楼款项。同时,该款一直未入账,且帐外流转、公款私存。
不过,约两个月后,承包公司也利用南昌市委“民生通道”递交了一份有关解决承包项目若干重大问题的紧急报告。
据接近南昌市委市政府的消息人士透露,前后两份报告的领导批示,显示出明显不同的态度。
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口径从“请依法依规支持处理”变为“请本着依法、诚信的原则进行调处”,而此前请公安部门调查立案的处理意见,也改为摸清两企业合作情况后初步协调。
此后,由于承包公司拖欠工程款项,部分农民工冲击鸿源厂区,并持续上访,而个别楼盘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交付、不按期办理房屋产权证,部分购房业主无法换正式发票、办理按揭,集体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
根据承包协议,承包公司应承担开发经营过程中所有施工费用和对外责任。但在后续政府协调中,鸿源房地产公司也成为责任方,被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帮助业主更换收款收据。
桂松团队认为,在这一项目的多次协调处理上,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偏袒房地产商,对于其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
被迫让地
在卷入群体性事件的纷扰之外,此时的鸿源还深陷还贷压力之中。
2006年初,鸿源房地产公司在南昌银行封闭贷款1亿余元,购买120亩生活配套用地的使用权。
根据有关协议文件,南昌经开区承诺将摘牌与协议之间的差价1.05亿元,作为LCOS项目扶持资金,返还给鸿源公司。
封闭贷款本身意味着,鸿源房地产公司原可以等到完成楼盘销售再行还款。但出于风险考虑,南昌经开区却将土地差价款转账至鸿源房地产公司,用于归还南昌银行的封闭贷款。
由于国家LCOS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和贷款贴息等承诺均无法兑现,该地块不得不被抵押给南昌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国家LCOS项目建设。
鸿源与承包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书显示,鸿源前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利息1.21亿元,应由承包公司返还,直接用于归还LCOS项目贷款,并解除土地抵押担保。
后来,这一做法还被检方作为逃避追缴欠税事实指控,但法院最终未予认定。
据桂松团队透露,承包公司从一开始就违约未付,南昌银行科技支行一位负责人不顾及自身是鸿源在国家进出口银行专项贷款担保人和代理监管银行的职责,违规要求鸿源方,把本应进入出口资金专户的出口专项资金回款,用于替承包商归还应由其归还的土地成本贷款和利息。
等到2亿元出口贷款快到期时,南昌银行科技支行不同意为出口专项贷款办理延期续保手续,要求鸿源公司立即还款。
在2009年2月的一次项目协调会上,时任市建委主任兼市政府副秘书长龚亚立明确提出,如鸿源公司不配合政府解决问题,建议收回项目二期土地,竞标出让给第三方并按原定规划建设;经开区对该项目进行经济审计,明确责任后,由承包公司或其他开发公司完成二期开发。
随后,相关工作组发函要求鸿源方选择,项目是自己开发、交给承包公司还是政府指定第三方开发,在鸿源明确回函选择第三方开发的情况下,政府仍将项目交给了承包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13年年底,当时已调任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的龚亚立已被江西省纪检部门带走调查,但官方至今并未公布调查情况。
据桂松团队透露,在群体性事件和出口专项贷款逾期的双重压力下,鸿源不得已接受承包公司土地转让条件。
2009年9月3日,鸿源房地产公司将价值几十亿元120亩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地,以1.6亿元土地成本价(含4000万元利息)全部转让给承包公司。
项目转让合同显示,这笔1.6亿元的转让款,是由承包公司抵押受让鸿源研发生活配套项目未开发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贷款获得。
“这相当于空手套白狼,零成本掠夺性收购鸿源方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地。”一位熟悉内情的检察官评价道。
6月24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上述福建籍商人已于今年6月10日前往美国,至今未归。
据桂松团队透露,此前鸿源方也向南昌银行科技支行提出过类似抵押贷款申请,以归还出口贷款,却遭拒。
至此,在这一项目的争夺上,鸿源彻底出局。
经过近一年的协商,2010年2月,鸿源公司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签订合作协议,将价值1.5亿元人民币的LCOS显示芯片产品封装生产全套设备转移过去。
现在回头来看,那封交给省委领导的信,成为压倒鸿源和桂松的“最后一根稻草”,试图告别江西重新起步的鸿源,曹妃甸梦亦告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