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赵智勇
赵智勇连降7级
赵智勇,1955年4月生,河北易县人,1973年10月入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工行湖北分行副处长、处长,工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工行江西分行行长,省长助理,2002年3月任省政府副省长,2005年6月任副省长、九江市委书记,2006年12月任省委常委、副省长,2008年6月起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第一书记。
张田欣连降4级
张田欣,1955年生,云南江川人,大学学历。曾任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昆明市委书记等职。曾长期在云南省玉溪地区工作。从1982年1月起到1999年10月期间,历任玉溪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玉溪地委办公室主任、玉溪地委副书记等职。1999年10月,出任云南省文山州委书记。2006年11月,出任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1年12月,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公务员领导(非领导)
职务层次
国家级正职
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巡视员)
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
县处级正职(调研员)
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
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晨报讯(记者 邹乐)昨天上午,中纪委网站一连发布了三条前高官被开除党籍的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两条信息在表述“被开除党籍”的同时,均提及“取消副省级待遇”。其中,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连降4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连降7级降为科员。这在中纪委此前对于落马官员的通报中极为罕见,而这种丝毫不留情面的“断崖式”“雪崩式”的严厉降级处分,多年来在副省级干部的处分中更几乎是前所未闻。
中纪委昨天的通报指出,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张田欣、赵智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根据通报内容,赵智勇被立案审查的原因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而张田欣的违纪内容除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比赵智勇还多了一条“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但与此前被移送司法的多名贪腐官员不同,中纪委对两位官员行为的定性少了一句“索取、收受巨额贿赂”,这也意味着张田欣、赵智勇依旧在党纪政纪的处分范围内,但两位副省级官员所受处分之严厉与“不留情面”,昨天则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通报称,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田欣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决定给予赵智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值得一提的,此前张田欣和赵智勇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的时候,赵智勇在通报中仍被称为“同志”,而随着昨天中纪委调查处分结果的宣布,两人都被开除党籍,赵智勇的“同志”提法也已在通报中消失。此外,当时的被“免职”属于组织措施,而昨天的开除党籍和降级才属于正式处分。
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严重违纪被“双开”
晨报讯(记者邹乐)昨天一同出现在中纪委网站上被通报的还有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与赵智勇、张田欣被“开除党籍”、“降级”处分不同的是,毛小兵因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将面临司法机关的处理。
中纪委通报称,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毛小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毛小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通报指出,毛小兵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毛小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多年政坛打拼化为乌有
昨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对比上述层次,张田欣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意味着连降4级,赵智勇降为科员意味着连降7级。
连降4级,连降7级,这意味着张田欣和赵智勇20多年的政坛打拼几乎化为乌有。
张田欣1974年从小学民办教师干起,1989年后已官至副处;赵智勇则是金融高管出身,1992年已升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计划部综合处处长。到被调查前,张田欣2011年履职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赵智勇2006年出任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副省长。
未涉犯罪严重违纪致连降多级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中纪委的通报中,只提到了“严重违纪”,并没有提到“违法”字样。
对此,汪玉凯表示,这说明上述两名官员还没有涉及到犯罪,如果涉及到犯罪,在开除党籍、公职的同时,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过根据现有的表述,两人的违纪程度已经非常高,“开除党籍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处理的最高级。”除了开除党籍外,两人还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法》,因违反的程度不同,所以降职的程度也有所不同。
汪玉凯介绍,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降级”是仅次于“撤职”和“开除”的处分。
“降级”一旦解除后,还会不会“官复原职”?汪玉凯表示,这种可能性为零。“最多就是工作表现好,再有所提升,但是这些官员几乎到了退休年龄,继续升迁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按照组织程序,更是不可能再恢复到原级别、原职务。”
对全体公务员形成极大震撼
事实上,副省级干部连降多个层级,并不多见。根据公开报道,可以搜索到的最近一次“降职处分”,应该是2013年12月17日中纪委通报的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不过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付晓光的行为是违反了“八项规定”,并非“贪腐”,而且只降了一个层级。可以说,在中纪委的反腐通报中,“连降数级”的通报之前并没出现过。
汪玉凯表示,这种形式的通报处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对700多万公务人员来说,是个极大的震撼,影响巨大并且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