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上,確實有太多令人費解的邏輯。明顯法律沒有賦予的,說成是天賦權利,如公民提名;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說成是「愛與和平的建設」;有人為了衝擊立法會,對議員使用暴力,卻裝成是正義之士,實在「是可忍,孰不可忍」!
8個反對東北發展關注團體日前召開記者會,強調「不會組織或鼓勵任何衝擊行動」、「不會破壞建築物」、「不會傷人」、「不望任何人受傷」,但如果有組織採取抗爭行動,他們會道義上支持,亦不會阻止。
這是相當矛盾的邏輯。我們從小也受到教育,破壞別人的財產是不對,傷人是不對,看見別人意圖傷人,我們應該盡自己的能力阻止。這些原則我們不用宣之於口,因為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裏,這些道德原則都是約定俗成。我們無論在學校、職場、家庭,都必須遵守這些基本的道德原則;再者,即使我們不同意別人的政見,我們也不會失禮到去破壞別人的財物或去傷害人、衝擊人。香港是一個文明社會,以往的示威遊行都能和平進行,但現在居然有人將小孩也懂及遵守的道德原則高調地宣稱出來,這是否意味着,我們的社會變得越來越不文明?
即使財委會會議過後,相信反對東北發展的團體仍不會善罷甘休,會繼續組織(或不反對)衝擊行動,這實在讓議員提心吊膽,也令支持東北發展的團體不敢高調表達意見。試問各位衝擊立法會的人士,意見相同者相安無事;不同意見者,你們就可以加害他們的人身安全,這果真是文明社會裏應有的行為嗎? 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 溫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