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额受贿 李达球被公诉
李达球 资料图
今日上午,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已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检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达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达球,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去年7月6日,中央纪委宣布李达球因涉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7月13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去年9月,最高检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李达球涉嫌受贿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达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简历显示,李达球2003年5月至2008年1月在广西贺州市任市委书记。贺州矿产资源丰富,不仅当地政府投巨资开矿,而且提供优惠条件鼓励民间开矿。李达球在贺州任职期间,当地矿业发展迅猛。
对于李的落马,多位广西政府人士透露,地方上对李反映较多的经济问题集中在贺州市,因其从此地起家,人脉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