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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景:“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宜解不宜闹

2014-08-14
来源:齐鲁网

  作者:黄春景

  近日,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一产妇死亡,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据“央视新闻”消息,湘潭县卫生局称,胎儿出生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院方立即抢救,但产妇因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湘潭县卫生局、司法局已介入调查。(8月13日中新网)

  面对产妇死亡,旋即引发了各方种种猜疑。事发后,县委、县政府已要求县卫生局、县司法局调查了解产妇死亡原因,在事件调查结果尚未水落石出之际,无端猜测只会加剧医患矛盾。医生和护士全体失踪,虽说医院存在很大责任,但并不代表这一事件的责任全部归咎于医院,相信他们更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然而,有一点值得留意的是,羊水栓塞是一种高死亡率的产科疾病,产妇死亡率高达90%。由此来看,这次产妇死亡事件宜解不宜闹,与其一味地闹腾,不如静待谜团的解开。

  据了解,羊水栓塞是分娩过程中,羊水及其内容物进入母血循环,形成肺栓塞、休克、凝血障碍以及多脏器功能衰竭的严重综合征,是产科发病率低而病死率极高的并发症,产妇病死率极高,而且总是出其不意的发生、几乎无法预防。就拿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来说,其主因恰恰正是羊水栓塞,且发病比较急,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有鉴于此,大吵大闹无助于事件的解决。

  近年来,羊水栓塞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事件并不少见。2012年,一名孕妇在重庆开县某医院行剖腹产手术后身亡,家属情绪失控大闹医院。后经开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死者家属与医院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医院方支付赔偿金共计28万元。去年,39岁的高龄产妇李某在榆林医专附属医院妇产科分娩时,出现羊水栓塞,经抢救无效,高龄产妇和胎儿身亡……诸如此类的例子,足见羊水栓塞导致孕产妇死亡并非个案,而是一种群体现象。

  就这起事件而言,眼下官方已经介入调查,患方理应保持冷静克制。如果医院存在过错,为羊水栓塞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产妇入院时就已经发生羊水栓塞或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医院没有责任。因此,当患方遭遇医疗纠纷的时候,理性的做法是宜解不宜闹,走正常渠道解决,切忌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何况,目前此事正进入协商办理之中,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作定论也不迟。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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