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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基本法》實現普選 反佔中法理當然

2014-08-16
来源: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與泛民議員的會面,昨日正式掀開序幕,首批出席的是5名民主黨議員,主持的政務司司長形容氣氛良好,大家均認同對話總比對抗好。的確,一人一票的普選目標,依《基本法》一定可以達致,溝通是好事,根本毋須犧牲法治和社會穩定,更不可出此「佔中」下策。所以,行政長官梁振英昨便以個人名義簽名支持「保普選、反佔中」,他相信每一個香港人都應該維護香港法治,不希望出現抗爭或犯法行為,令普選願望落空。

  在《基本法》的基礎上,有商有量,實現普選,乃是推進政改的唯一途徑。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會後強調,民主黨支持三軌方案(即是提委會提名、政黨提名、公民提名三軌並行),並反對候選人提名有不合理限制,認為普選須讓不同政見人士參選,強調不能接受「袋住先」隨便亂袋。然而,論法,三軌方案明顯不符《基本法》規定,因為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三軌制度明顯削弱及繞過了有關權力,這是法律不容的。其次,論理,要實現民主普選,除了三軌方案之外,難道沒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案﹖過去一段時間,社會各界便提出了多個不同方案,包括優化提委會的組成以及提名的民主程序等,證明民主改革存在很大空間﹔此外,民主化的過程,亦可以因時制宜、與時並進,所以,這不存在所謂的終極方案,而且「袋住先」肯定比「原地踏步」好。三軌方案既不合法,又有其他更加切實可行的辦法,民主黨實不宜執迷不悟、擇惡固執。

  對話大門既已打開,對抗之路例如違法「佔中」當然必須立刻收手。可惜的是,劉慧卿昨仍揚言,倘若政改方案不符國際標準,民主黨一定反對並會馬上與「佔中」三子商討策動「佔中」,並指這非恐嚇中央,只是要表達憤怒。同一法理與道理,「佔中」的違法本質乃是毋庸置疑,任何一名市民均不應參與並要嚴正反對,作為政府尤其行政長官更加不能例外,否則本港法治恐怕蕩然無存﹔至於要表達憤怒,難道又沒有其他合法和平的方法﹖法治歸法治,政治歸政治——「佔中」違法,乃是法律不容﹔而要達到一黨一派的政治目的,則應透過政治協商解決。事實上,今次中聯辦和泛民議員的會面,正是改善雙方溝通關係的開端﹔下周四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將於深圳舉辦政改座談會,有關方面已經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出席,泛民之中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等,昨便先後表示會安排議員參加,另外民建聯、工聯會、新民黨等亦將派員參與,無疑就是確立彼此溝通關係的延續。大家既已握手對話,何必退而拳頭對抗﹖

  無論如何,實現普選的道路只有一條,就是在《基本法》的框架上凝聚共識。過去一個月的「保普選、反佔中」簽名活動,便成功收到了百多萬簽名,清楚反映主流民意反對佔中的強烈意向﹔明日的「8.17和平普選大遊行」,更是市民表達支持透過和平方式實現普選的重要時刻,希望包括民主黨在內的泛民能夠認真看待有關民意,不要一再偏行己路,以至堅持違法抗爭,肆意挑戰《基本法》及本港的秩序與穩定。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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