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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市出台公务接待规定 禁烟酒等成共通点

2014-08-2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截至目前,距离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有8个多月。在此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8省市发布了本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力遏铺张浪费,一系列硬约束给公务接待戴上了“紧箍”,曾一度为社会诟病的“讲排场”、“比阔气”等公务接待中的“软腐败”现象逐渐得到遏制,简朴理性的新气象正在深入人心。

  制度设计:规矩越定越细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为公务接待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期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随后的8个多月里,18个省市陆续出台了地方版规定。经梳理可发现,公函制、禁烟酒、接待标准量化细化等是地方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共通点。

  在接待谁方面,多地将“公函制”规定为公务接待的基本准则。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成为各地共识。青海省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并规定,对接待对象提出的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要求一律不予安排。

  在用餐方面,河北、内蒙古、重庆等提出,工作餐菜品除家常菜外,也可选择地方菜,但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黑龙江、浙江、湖南、四川要求工作餐根据人数采用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在天津,规定自行用餐标准正餐人均不得超过60元,早餐人均不得超过20元;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提供宴请一次,人均不得超过120元。

  在出行方面,均要求公务接待出行活动需合理使用车型。其中,黑龙江规定,出行活动尽量安排中巴车集中乘坐;浙江则提出省领导到地方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原则上不超过2辆面包车,沿途不得加派车辆随行。出行活动中,警车的使用被严格限制,多地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不得清场闭馆。

  在接待礼仪上,地方规定进一步做出细化,除两办《规定》中提到的“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等要求外,山东的规定增加了“不得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得献花插彩旗”等内容。

  基本上而言,地方版的规定是对中央《规定》的延伸和细化,结合本地特点,让作风建设朝着“无死角”的方向发展。

  “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在公务接待方面,各地差异性很大,缺乏标准,有的互相攀比,有时领导来时,铺红地毯,挂大横幅,锣鼓喧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燕继荣认为,为了统一标准,从开始采用顶层设计原则,建章立制,到现在地方政府也制定规矩,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落实,这就是进步。这些细化规定,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政策的积极响应。

  监管变严:违规就要受罚

  新规、“禁令”的接连发布,使制度的“防护网”正编得越来越密实,但是,还是有部分官员“明知故犯”,依旧以身试法,因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或是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等公务接待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罚者不在少数。

  从中央纪委官网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来看,截至7月31日,仅因公款大吃大喝被查处的问题就有1543起,有1965人因此受到处理。

  以中央纪委官网于8月24日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周通报为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最近一周的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在公款宴请和消费方面,既有北京市西城区安监局副局长曹长春使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也有江苏省溧阳市委办公室主任王新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文光等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公车私用问题;在公款旅游方面,既有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棚改办主任董戍借开会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也有广东省佛山市实验中学校长姚安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等;在公车私用方面,既有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廖九林上班时间驾驶公车到咖啡厅与社会人员打麻将问题,也有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一队科员孟凡标驾驶公车带家人购物、送孩子上学的公车私用问题。从处罚结果来看,依据情节,相关人员受到了警告、严重警告以及行政降级以至撤职等各种处分,并且退缴各种费用。

  对于频频有官员因为接待问题而受到处分的现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过去形成了一些不良的风气,有些人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冒险去违规,以为没有人知道,其实只要做了就很难保住秘密,就会因违反规定被处分。

  事实上,公务接待违规了就可能被曝光并受到处分,这正在成为一种官场的新常态。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不论是目空一切的顶风作案,还是隐蔽变通的违规违纪,只要违反了规定,一经查实都逃脱不了处分。在活生生的警示之下,大吃大喝的接待陋习将得到有力遏制。

  成效可见:经费明显下降

  通过加大治理力度,当前,很多地方在规范公务接待方面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节俭新风正在成为时尚。

  在郑州,2013年的审计结果中,在减少的“三公”费用中,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最大,为4773万元,比上年减少5014万元,下降51.2%。

  在武汉,市财政局在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称,今年上半年,武汉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3.1%,公务接待费用797万元,下降43.9%。同时,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在上海,相关财政预决算报告显示,去年上海“三公”经费比预算数减少2.07亿元,其中,公务接待省钱最多,减少0.94亿元。

  在温州,2012年就下发了被称为史上最细的公务接待标准,规定出台首月的接待费就下降了约四成。不少单位表示,现在已经“不敢接受请吃,也没有主动请别人吃的念头”。

  “一系列规定出台以后的转变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前一阵我们出去调研,在甘肃待了5天,没有一次吃饭见到上酒的,全部是自助餐。我们中心其他小组去别的地方调研看到的情况也都差不多。”林家彬说,“这说明,规定在地方执行的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各地在公务接待问题上都变得越来越严格,简化的公务接待使大家都变轻松了。”

  的确如此,过去,荒诞的“酒局文化”曾在公务接待中颇为盛行,甚至导致了一些地区出现官员因陪酒致死的悲剧。很多人表示,其实劝酒的、被劝的都不愿多喝,但又怕被误认为不尊重对方。现在接待简化了,让人直呼“松了一口气”。

  湖北省某镇负责接待工作的干部李某,在回顾以前的接待情景时说道,过去,有领导来视察指导工作的时候,吃的喝的绝对不能落后。在饭局席间,得陪领导把酒喝好,有时候还要想尽新鲜法子送礼。现在,接待工作比以前要轻松很多,不仅接待的次数变少了,必要的接待也比以前简单规范,包袱轻了不少。我们正好借着规定简化接待,把接待的主题拉回谈正事的正轨。

  长效机制:配套措施跟进

  在当下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得到部分改观之后,如何使得公务接待的规范化能有效地坚持下去,成为了民众最大的期待,也成为各地政府重点解决的问题。

  林家彬认为,《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要使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受到有效监督,需要发动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使公务接待不敢突破规定,否则,光靠内部监督,有效的时间是不会太久的。

  当下,常思长久之策的特点和趋势也在各地的实践中有所体现。

  一方面,规矩定得细且实。在各地的规定中,很多地方把公务接待量化到每人每餐的最低标准,同时对烟、酒都有明确的限制,尽可能地堵住了漏洞。

  另一方面,配套制度的规范也在不断落实。

  在温州,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实施了多项与细则相配套的改革,包括强化会议管理,防止部门利用会议支出冲抵高额消费,严格预算控制等。

  在武汉,为了确保公务接待的每一步都遵照规定进行,特制定了接待工作流程,每一次接待都严格按流程走。在接待完成后,接待人员需及时、认真、负责地与发生费用的相关单位对账结账,并将票据与接待方案一并报领导审核后报销。

  在湖南等省,为了保证规定的有效执行,规定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且规定了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上海,规定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自行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场地租用、医疗等费用,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等。并且要求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名称、国内公务接待项目等信息。

  燕继荣认为,公务接待标准化从本质上讲是政府行为规范化的问题,再往大的方面说,是国家治理标准统一性的问题,也即政府施政要有规矩,要有制度标准。忽视政府行为的标准化和统一性,实则是对地方政府的放任,其结果往往是公款开支愈演愈烈,接待规格越来越高。所以,现在,到了整顿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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