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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向中央告東陽政府

2014-08-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昨日,曾出版《吳英:億萬富姐的罪與罰》一書的媒體人萬茵透過微博和博客,向中央巡視組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告發浙江東陽市政府的違法行為。萬茵認為,東陽市政府控制住吳英父親吳永正和吳英案代理人之一的藺文財,并涉嫌恐嚇記者,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中央巡視組在浙江時生出事端。他建議,對於藺、吳二位目前所涉的刑事案件最好能夠异地偵查。
 
  有分析稱,被控詐騙3.8億元的吳英,此前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在吳英非法集資案中,備受爭議的是東陽政府處置吳英案的資產和刑拘案件相關人員。
 
  舉報因相關人被拘
 
  萬茵告發東陽市政府的起因是:7月29日,吳英案代理人之一的藺文財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東陽警方刑拘;次日,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和掩飾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事拘留。
 
  當時,中央第五巡視組巡視浙江省的工作動員會正在杭州召開。萬茵認為,東陽市政府選擇這個時機控制住吳和藺二人是為了防止他們向巡視組舉報,再生事端,畢竟,自2007年東陽市政府首次處置吳英案資產以來,積累了系列社會矛盾。
 
  并且,警方曾多次訊問藺文財、吳永正及吳永正的小女兒吳玲玲、好友等眾多外圍證人,是否向中央巡視組發送過舉報材料,舉報材料具體是什麼內容。
 
  警方涉嫌恐嚇記者
 
  據了解,在藺文財和吳永正被刑事拘留之后,包括萬茵和《中國經營報》等幾位媒體的記者曾被東陽市公安局要求調查取證。據萬茵的表述,當時東陽警方向記者調查的核心內容包括以下兩點:一是記者在報道吳英與東陽市副市長陳軍的紛爭時,是否知曉藺文財等人有惡意誣告之嫌;二是在報道吳英案的過程中,記者是否存在被吳永正金錢「收買」。
 
  他說,東陽公安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進行大量外圍調查,但對於吳英在獄中寫下「舉報」陳軍的「情况說明」的目擊者——朱建偉、呂海波兩位律師以及獄警卻遲遲沒有取證。
 
  萬茵表示,這種取證方式,可以解讀為是對媒體記者的一種「警告」和「敲打」,甚至是「恐嚇」。
 
  政府有選擇性立案
 
  在吳英父親和代理人以誣告陷害罪被拘留前,吳英曾遞交要求「資產處置小組組長」陳軍回避的申請。被羈押期間,吳英曾舉報14名領導干部涉嫌受賄,其中包括陳軍。這也被認為是吳、藺被拘留的主因。
 
  在吳英案案發以來,吳英及其律師曾就吳英遭受非法拘禁金華中院民庭法官枉法裁判、東陽市政府行政違法等事項進行控告,均未獲立案。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在陳軍被誣告陷害的案件中,從事發到東陽官方澄清事實,再到陳軍報案、通緝藺文財以及藺文財落網,前后只有短短的一周時間。
 
  資產處置存在不公
 
  另外,萬茵指出,東陽市政府在處置吳英集資詐騙案的過程中,未經法院審理,擅自處置企業和個人資產。
 
  萬茵還提到,東陽市政府越權處置經法院判決沒收的資產,陳軍副市長領導的東陽市財產處置小組顯然是以行政行為代替司法行為的權力濫用。
 
  吳英父親曾稱,東陽政府在處理吳英房產拍賣時,沒有經過評估和吳英案當時還沒宣判時,就進行賤賣。
 
  萬茵在公開信中呼吁,中央巡視組對於東陽市政府正在進行的財產處置及時進行干預:一是要成立第三方中立的專門機構,徹底查清財產的數額;二是將財產處置回歸法制的軌道,由法院方面來主持。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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