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文波,湖南益陽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2002年榮獲「中國優秀民營科技企業家獎」、「紫荊花盃杰出企業家獎」,2011年度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上榜人物。
不久前,中國民營企業三一重工訴訟美國總統奧巴馬獲勝的消息引起舉國關注。這是第一次有外國企業敢於對美國總統和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提出挑戰。三一被比喻為「新版秋菊」,打這場洋官司起初并不被看好,在長達兩年的輾轉曲折之后,隨著官司獲勝,各種爭議卻并未平息。
整理:香港商報記者伍敬斌 來源:廣東衛視《佳訪》
現代版「秋菊打官司」
在一個普通的清晨,向文波收到了一條短信,冗長的文字中只透露出了一個信息:「三一起訴奧巴馬和CFIUS的官司在美國哥倫比亞巡回法庭獲勝了!」由此,這個被比喻為「新版秋菊打官司」的三一重工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案,再一次吸引住了中國人的眼球。
向文波坦言,收到官司獲勝的消息后,很高興,也很意外,畢竟這個官司前后打了兩年,并且外界對三一集團是否能勝訴,一直不看好。
從一開始,輿論就認為官司勝訴的希望很渺茫。查閱官司剛開始時,媒體的評論員、專家學者對這個官司的評論,基本都認為,美國是個案例法國家,這個案件沒先例可循,并且挑戰的是世界上三個「牛」:最牛的一個國家、這個國家最牛的一個機構、全世界最牛的一個總統。這種訴訟,勝訴的把握有多少?
但是,官司,是一定要打的。向文波這樣解釋為什麼一定要告奧巴馬的原因:「我們為什麼起訴奧巴馬?新聞發布會上,我當時就講了一個觀點,叫做過程比結果重要。結果我們無法去預料它,我們為什麼要做它呢?就是通過這麼一個起訴的行為,表達我們的一種觀點,也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尋求公平正義,洗刷不白之冤。至少我們給媒體、給社會展示一個真實的情况,這是我們起訴的終極目的,至於案子能夠走多遠、能否勝,已經沒那麼重要了。」
三一集團的律師認為,這份判決代表著三一集團與奧巴馬的官司中獲得了完勝,三一集團所有的訴求都得到了巡回法院的肯定。很多人把向文波比作秋菊,向文波認為,從本身案件的難度來講,三一集團告贏了奧巴馬,與秋菊打官司的難度一樣大。他說,「之所以秋菊打官司能夠盛傳這麼久,因為秋菊這個官司可以體現出那個時候作為一個弱女子、一個普通人挑戰政府權威所面臨的壓力,我相信沒人看好秋菊。三一這個事情也是,尽管時代不同了,大家也知道這個官司的難度。」
基於歧視的無妄之災
故事回溯到兩年前,2012年3月,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從一家希臘公司手中收購了位於美國俄勒岡州的一處風力發電廠建設項目,并取得了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公司為此共投入約1300萬美元。7月25日,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突然下發禁令,要求三一在美風電項目立即停止建設,并撤出所有設備,禁止任何人進入;三一僅允許被該機構許可的美國人進入移走設備。
時隔一周后,第二道禁令追加而至。該項目被禁止轉讓,直到所有設備移除完畢,且必須告知買方信息,十個工作日內未被拒絕方能進行交易。
向文波說:「可能關心這個事的人已經很清楚,這次併購,叫是叫併購,但其實根本不是大家普遍意義上理解的併購。因為併購可能是講收購一個什麼企業。這是一項投資,簡單地打個比方,相當於中國的發改委,給了一個項目批文,金額是600萬美金,600萬美金在三一的海外投資里,是非常小的一個規模,小得還不夠我們差旅費。」而且該地區周邊早已建成了其他國家的公司建立的風場,沒有遇到類似的困境,所以他完全沒有想到會出現麻煩。
羅爾斯公司隨后與CFIUS溝通未果,於2012年9月12日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提起訴訟。16天后,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該風電項目。禁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個星期之內從風場場地撤出全部財產和裝置,并且在90天之內撤出全部投資。隨后的2012年10月1日,羅爾斯公司遞交更新修改的訴狀,將奧巴馬總統追加為共同被告。
華企幫助美國完善制度
為了與奧巴馬打官司,三一集團花費了許多精力與金錢,后來很多人都在質疑,這到底值不值得。但向文波認為,這是美國憲法的陽光照進了CFIUS的黑箱,是三一了不起的成就。
向文波說:「我們知道這個官司其實很難打。首先美國總統是有豁免權的,然后總統令又是不受司法審查的。這個官司能不能打,其實都是個大問號,并且歐美法系是判例法,外國企業告美國總統根本沒有先例。在第一次開庭審理中間,我們就已獲得了初步的勝利,就是在這個沒有先例的官司中,法院認定他們有權受理這個官司。」
據了解,美國1950年頒布的一個國防安全審查法,美國CFIUS和總統做出的這些決定,不受司法審查,所以幾十年來無人挑戰這一權威。正是因為這一條文,外界普遍認為美國CFIUS做出的決定是不受司法管制的,一審雖然失敗,但認定法院有權受理此案,這是未來勝利最大的保障。
此次三一集團挑戰的,并不是總統和CFIUS決定的本身,而是這個決定的過程,以及對三一集團的傷害。在羅爾斯公司的訴訟中,一共提出了五項訴訟請求。2013年2月,法院駁回了其中的四條,僅僅同意基於程序正義立案,即認為「總統及CFIUS的命令未經過應有合法程序,造成羅爾斯公司財產被違憲剝奪」。這意味著外界對依據美國721條款做出的CFIUS和總統禁令不受司法審查管轄的習慣性認定已被打破。
而在巡回法庭的二審中,三一集團的訴訟團隊基本上沒改變策略,但是取得了勝利。從巡回法庭的判決結果來看,是三位大法官一致判決,毫無分歧。向文波說:「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由一個外國企業挑戰美國的CFIUS和美國的總統,這是美國輿論的普遍說法,他們也是感到非常的意外,覺得史無前例。在中國企業與美國總統這麼一場較量中,法律站在了中國企業一邊。美國的商界、法律界都在研究這個案子本身,這件事已成為了一個經典案例。」
中國企業走出去遇尷尬
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各種當地法律法規、貿易和知識產權壁壘常常使中國企業處於尷尬境地。如保護美國知識產權人的權益不受涉嫌侵權進口產品侵害的「337條款」,被頻繁應用於針對中國企業的貿易摩擦。2013年的41起美國337調查中,涉及中國企業的高達1/3。
對此,向文波表示,中國企業走出去,無論是訴訟還是什麼,這些學費,是肯定要交的。
一些專家提到,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我們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說契約精神不夠好、規則意識不夠強、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可能比不上別的國家和地區的企業。所以在國際上,其他國家對中國企業會有一個不是特別好的印象,導致受到區別對待。向文波亦不否認確實存在這種行為。
他說,畢竟對於中國企業來講,「走出去」是一個新鮮的事情,不像歐美企業,他們已經在這個規則下運轉了百年了。并且還有一點,現在的國際規則實際上就是發達國家制定的,現在世界政治經濟體系完全是歐美主導。它們規劃和設計的體系當然是對他們有利,并且他們非常熟悉。
另外,向文波還說:「一方面講也存在這樣一種情况:實際上還是存在對中國的一種歧視,或者說對中國崛起的一種遏制。現在你看周邊發生的事情,包括美國在全球的戰略布局,以及中國在國際事務中間遇到的種種困難,不僅是企業國際化和其他各方面遇到的困難,貿易壁壘處處都在,這隱含著一種對於中國崛起的一種遏制。」
因地制宜可解決問題
三一重工狀告奧巴馬,依靠法治來討個公道,讓人們看到了法治社會的力量。但是也引發了一些質疑,在中國本土三一集團何曾拿起過法律武器?向文波說,這就是因地制宜。因為在中國的特殊情况,政府用協調解決問題的機制是存在的,但美國只有法律。從某種意義上說,也不能說中國的方式不好,甚至還更有效果、效率。他說:「很多人就講,三一你這麼牛,你可以在美國起訴總統,在中國你敢起訴一個縣長嗎?這個就是問題,我在想,起訴不起訴,還不也得有理由?起訴本身不是目的,是通過起訴來解決問題。」
2011年4月19日,一名自稱前三一重工員工在網絡論壇爆料,稱三一重工多次采用行賄等非法手段獲取訂單,一時間輿論嘩然。三一在香港發行H股的計劃因此夭折。之后,其競爭對手企業被指是該事件的幕后策劃者。2012年,這對中國工程機械行業內同城、同行業的「老冤家」,更是相繼卷入間諜門、裁員門、微博門等多起口水諜戰。
2012年11月23日,三一集團董事長梁穩根突然宣布集團職能總部和各核心事業部將全部從長沙遷往北京,一時震驚四方,揣測紛紜。29日,某媒體發布《三一恨別長沙梁穩根的內心獨白》描述了梁在惡性競爭風波中的隱忍和憤怒,文章大量描述了對手采取非法手段競爭,直指對方是背后的「作惡力量」。當天,中聯重科在其公司網站發布聲明,稱該文章嚴重違背事實,三一重工和中聯重科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在這一系列糾紛中,三一集團都沒有走法律途徑以求解決紛爭。向文波坦言:「作為企業來講,所有的行為都應該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做的。三一重工雖然沒有起訴中聯重科,但我們很好地解決了這個事情三一集團離開了長沙。這對企業沒有產生任何實質性的影響。我們為什麼要把精力耗在那些事情上,硬要去搞一個贏和輸呢?企業家的責任,不是去斗氣,或者是表達自己的一種情緒,是為了解決自己發展中間的一些問題。如果說搬走,是一種更有效的方式,那為什麼不搬走呢?在美國也是這樣,任何人如果不是被逼得沒辦法,也不會去打官司。」
成功者善於適應環境
美國的政府和中國的政府有何區別?在中國,政商關系是中國民營企業面臨最微妙的一塊兒東西,很多民營企業家要花很多的精力去應酬工商、稅務各種各樣的部門,說的時候都五味雜陳,很不容易。比如說「走出去」,一個企業想要走出去,要經過很多行政的審批蓋章,然后花掉很多的精力成本。中國需要怎麼樣的一些進步?對於三一來說,在國內和國外,在政商關系的處理上,是不是國內會消耗更多的精力?
向文波認為存在即合理。他說:「中國經濟的發展,是三十年來全世界最好的,不管是跟自己縱向比,還是跟其他國家橫向比。談到這個,說明體制存在的合理性。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在美國和政府打交道的時間可能會比較少一些,但是我也告訴你,我跟印度的企業家打交道,他們非常羨慕中國的企業。」
這并不是玩笑,向文波坦言,在中國搞開發區建設,要去徵地亦或是做其他工作,效率是非常快的。因為中國土地是國家所有,國家審批程序就非常簡單,甚至國家可以有很多的政策來處理這些招商引資過程中的問題。向文波在印度也有投資,他形容自己在印度的地塊像「狗咬缺」一樣。因為在印度,徵地必須一家一戶地去跟這些老百姓談判,沒談成,那塊地就是一個缺口。
他說:「所以有些時候是一種選擇,比如說你到底是選擇公平,還是選擇效率,有時候這兩者是矛盾的。兼顧公平和效率,當然是我們追求的一個理想,但實際上有時候這是矛盾的。比如說老講釘子戶,如果說中國真的像歐美一樣,釘子戶將使得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變得很高。」向文波個人認為,在中國的現階段來講,效率的重要性,要遠遠高於公平。某種意義上說,走遍全世界也沒有一個理想中的王國,讓人們的成長不會遇到困難。他說:「所有人都必須實事求是,有些事情是沒法改變的,所有人都是基於現有的基本條件去設計人生。所以真有人會脫穎而出,也有人會在抱怨。成功者只有選擇堅定的意志,朝自己的理想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