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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官方解讀出版

2014-11-04
来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原標題:四中全會官方解讀出版:強調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爾德北京報道

  近日,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官方解讀——《〈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下稱《讀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四中全會《讀本》作者的規格和陣容超過去年11月出版的三中全會《讀本》,參與撰文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在人數上創曆年之最。《讀本》共收錄了包括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等在內的12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36位省部級官員的文章。除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原文和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說明外,其餘文章均為首次發表。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就決定所作的說明,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起草組由習近平擔任組長,張德江、王岐山擔任副組長。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

  在《讀本》中,王岐山發表《堅持黨的領導依規管黨治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一文。

  王岐山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案例,沒有一個不是在違法之前首先違紀的。古人雲:“自作孽,不可活。”廣大黨員幹部必須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獨慎微,講規則、守戒律,決不能無法無天、膽大妄為。

  王岐山的文章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懲治腐敗要堅決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糾正“四風”要重點查處十八大後、八項規定出台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越往後執紀越嚴。

  王岐山在文章中透露,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把籬笆紮得更緊,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要求真務實、探索創新,繼續落實好《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將改革成果固化為制度。要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文件,使黨規黨紀更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此外,十八屆中央紀委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透露,黨中央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反貪總局。邱學強解釋,新的反貪總局成立後,職能配置更加科學,辦案力量進一步增加,領導班子進一步配強,局長由一名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

  排除地方政府對行政訴訟案件審理的不當幹預

  在《讀本》中,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發表《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一文。

  孟建柱在談到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時強調,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審判權和執行權分別由不同的機關或部門行使,符合這兩種權力的不同屬性,有利於維護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司法公正,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

  孟建柱表示,《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這有利於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於最高人民法院發揮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職能,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提高審判工作水平。

  孟建柱在文章中指出,《決定》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這項改革,只要對現有鐵路運輸法院和檢察院略加改造,合理調配、充實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就可以做到。

  孟建柱解釋,在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方面,可以考慮適當提高行政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對行政訴訟案件采取異地集中管轄等方式,以有效排除地方政府對行政訴訟案件審理的不當幹預。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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